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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辉:历史选修模块与教师选课指导

时间:2009-10-18 17:15:50  来源:陈辉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  历史旅游学院

按新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置的高中课程目前正在山东、广东、海南、宁夏等课改实验区试验。新的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学习科目和学习模块三个层次构成,每一学习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人文与社会”学习领域包含历史、地理与思想政治等科目。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构成。高中历史科目由必修模块加选修模块构成。历史必修共3个模块,是全体高中生必须学习的基本内容,总共6学分,108学时。历史Ⅰ着重反映人类社会政治领域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内容;历史Ⅱ着重反映人类社会经济和社会生活领域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内容;历史Ⅲ着重反映人类社会思想文化领域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内容。历史选修共6个模块,它们是:模块1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模块2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模块3 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模块4 中外历史人物评说、模块5 探索历史的奥秘、模块6 世界文化遗产荟萃。这6个选修模块是供学生任意选择的内容,每个模块2学分,36学时。由于这6个选修模块是按专题构建的,选修模块之间相互独立,没有选修次序之分,选择性极强。学生可以跨越式选择学习,不受模块之间顺序的影响。比如,学生既可先学模块2,再学模块1;也可相反,先学模块1,再学模块2;也可同时选修模块1和2。这就导致了学生在自主选课时,有的模块选修的学生多,有的模块选修的学生少,6个选修模块很可能出现选课不平衡的情况。加之新的高中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历史课程在不少学生看来又是“副科”,这样,6个选修模块很可能出现只有部分将来准备报考文科专业的学生来选。为了避免学生自主选修历史模块的盲目性,历史教师有必要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引导学生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

一、教师指导学生选修历史模块的基本程序

为避免学生在选修历史模块课程中的盲目性,保证学生课程选择权的有效实施,提出以下基本程序供教师在指导学生选课时参考。

(一)学校公布历史选修课清单,分发《选课指导手册》及选课单

历史选修课清单由学生选课指导中心负责公布。学生选课指导中心隶属于学校教务处,具体负责全校学生的选课指导。该中心按不同科目(学科)分设历史等学科的选课指导小组。历史选课指导小组的核心成员为历史学科任课教师。在学生选课期间,历史选课指导小组在做好选课前的宣传和动员工作的基础上,重点讨论并提出历史选修模块的开课方案及课程说明,包括课程性质和学分制分配情况,选修模块的开设顺序,教师的开课能力,面向学生的选课建议等。然后,将此报学生选课指导中心。学生选课指导中心对历史选课指导小组上交的历史选修模块开课方案进行整合,以学校名义公布下一学期可以开出的、供学生选择的历史选修模块课程清单,发放选课单(详见附件一)。

【附件一】

XX中学2005年上学期历史选修课程清单

历史选课指导小组应编制《历史选修课选课指导手册》,并在选课前及时提供给学生。该手册是为学生选择历史选修模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的指导性手册。该手册应科学、实用,体现历史选修模块特色,适合学生选课需求。其基本内容包括:(1)高中历史课程结构介绍;(2)历史选修课程的模块设置与内容简介;(3)历史选修模块学分的分配与获得,旨在合理分配学生的学习时间,避免在某一学段或学期选课过多;(4)学生选课程序;(5)历史选修模块的学习代码等。

(二)学生选课,填写选课单

学生选课在学期末(新生在学期初)进行。依据历史选课指导小组提供的历史选修课程清单,学生在任课教师(导师)、班主任的指导下,结合自身情况(兴趣、爱好、未来发展需要)选出自己要修习的历史选修模块,并将填好的选课单上交班主任。学生选课最好以学期为单位,即学生在假期将下个学期2个学段的历史选修模块课程选定,而不是每次只选一个学段的历史选修模块课程(详见附表二)。

【附表二】

XX中学2005年上学期学生选课单

 

 

(三)班主任汇总

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填写的历史选修模块的选课单进行统计,并将结果上报学生选课指导中心(详见附表三)。

【附表三】

XX中学2005年上学期学生选课情况统计表

班主任_____班级_____学生总人数_____

(四)学生选课指导中心排出历史选修模块课程表

学生选课指导中心对全校各班学生选修历史模块课程的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调整,在历史教师协助下,编排出下一学期全校历史选修模块课程表(详见附表四)。

【附表四】

XX中学2004—2005学年度历史必修与选修模块课程表

学校历史教师在编排历史选修模块课程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每学期分两学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2)高中一年级以历史必修模块为主。特别是高一的第一学段应以历史必修模块为主,高三尽量少排或不排必修课。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避免将历史课程拉得太长,造成学生学习心理上的倦怠;另一方面,将历史必修模块集中在高一两个学段和高二第一学段开出,①有利于历史选修模块课程的开设,为学生后期进行个性化选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更大的选择空间。(3)历史选修课程与必修模块的课时数应为偶数,最好是4学时,每次连排上课2学时。将一学期划分为两段后,每段10周(其中一周是复习等机动时间),而历史必修与选修模块的学分数是以2学分为基本单位。一学段内,每门历史课程唯有每周2学时或4学时,才能较顺利地达到这种学分基本单位要求。(4)历史选修模块宜从高一上学期第二学段(即11~20周)或高一下学期第一学段(1~10周)开始,也不排除在高二上学期第一学段才开设历史选修模块,也可以使历史必修模块与选修模块在高二各学段同时开设。(5)学校要努力保证学生能修习到他所选的6个历史选修模块的课程,尽量避免学生所选课开不出的现象。(6)对同一门历史选修模块课程有多个教师要开课的情况,可采取竞争上岗制,即让学生在选课的同时选老师。

(五)学生依据自己的个性化课程表进行历史选修模块课程的学习

学生个性化课程表是依据学校提供的历史选修模块课程表而制定的。学生的个人课表至少应包含三个要素:课程名称、上课时间、上课地点,还可以包含授课教师的名字。以同一个班的王、李、陈3个学生星期四下午前两节课为例,也许王的课表上是历史选修1,在A教室;李的课表上是历史选修2,在B教室;陈的课表上是历史选修3,在C教室。

(六)学生在了解自己学习需要的基础上,进行下一轮的选课

学生新一轮选课时,选课程序及要求与第一轮相同。在新一轮选课时,学校应提供上一轮选修课表,供学生选课时参考。新一轮选课时不要过于集中在某个学段或某个历史教师,以保证有较高的选课成功率。

最后需要提及的是,学校在对学生的选课指导中,可积极探索和应用计算机或网络来管理学校的选课工作。如为了减少工作量,学校可以设计或购买相应的选课软件,以便高效、准确地进行管理。

 

 

二、教师指导学生选修历史模块的基本原则与要求

历史教师指导学生选修历史模块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学生自主自愿

这是指导学生选课最重要的原则。选修制和学分制以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为第一要旨,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学习需求作出选择是选修制的一个基本准则。建立选课指导制度的实质就是帮助学生自主选择课程,为此,高中历史选修模块的选课指导首先要遵循学生自主自愿、“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原则,即学生在历史教师、班主任的指导下,自主选择学习课程、主讲教师、学习时间,让每个学生都有一张属于自己的“历史模块学习计划和课程表”,有自主学习的时间、空间和内容,为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二)以保证历史必修模块为前提

高中历史新课程实行必修加选修模块构成。选课首先要保证历史必修模块的学习。历史必修模块课程是奠定学生终身发展能力的基础学科,设置历史必修模块课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学生学习基本的知识和技能,以便达到一定的学术水准,为将来的专业发展奠定基础。更重要的是,历史必修模块学分修满是高中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先决条件之一。如果必修模块学分未满,高中生不能毕业,这也关涉高中生将来的出路问题。因此,在指导学生选课的同时要坚持以历史必修模块课程为前提的原则,切不可追求在数量上多选、多拿学分。

(三)历史必修模块与选修模块协调进行,相互之间形成较完整的知识体系

历史必修模块与选修模块协调进行不仅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求知的欲望,而且还可以在课程内容上相互弥补,以利于学有余力的学生对某一知识内容进行进一步学习和形成相对完整的知识体系。历史教师在指导学生选课的时候应将必修与选修课程相互搭配,协调进行。不宜在一定时间段内(如一学年)集中让学生学习历史必修模块,而另一时间段内集中学习历史选修模块。这样将导致学生在必修模块的压力下产生厌学情绪,由此造成学生的心理负担。同时,历史必修模块与选修模块课程协调进行有利于在历史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之间确立一个平衡点,让学生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与其他多方面的能力协调发展。

 

三、历史教师指导学生选课的工作要点

具体说来,历史教师对学生选课的具体指导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信息收集与发布

历史教师要深入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积极主动收集各方面关于学生的信息。例如,与学生所属班级的同学进行交谈,从其他同学的评价中更全面地了解学生;查看学生历史学习成长记录档案,了解学生历年历史学业成绩等;定期向学生家长、班主任了解学生平时表现和最新状况,并听取班主任和家长意见。教师要收集来自学校、社会等各方面有价值的信息,以便更好地指导学生选修历史模块。

(二)集中辅导和个别交流相结合

历史教师可以在新生刚入校时把所指导的学生召集起来,集中指导他们了解学校历史课程的设置等情况,并给出制定历史课程学习计划的初步建议。此后,积极与学生进行个别交谈,指导学生逐步把握学校历史课程,制定并完善适合自己的历史课程修习计划,让学生在这一过程中逐步学会正确认识自我,评价自我,最终学会把握自我,规划人生。

(三)定期答疑

历史教师应定期为学生答疑,为学生解答关于历史课程选择中、历史课程修习过程中、历史学习方法方面、历史学习心理适应等方面的问题。

(四)协调与反馈

历史教师除了要注重与家长、班主任之间的及时协调与反馈之外,更要注重与学生之间的及时协调与反馈。

历史教师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对学生进行历史选修模块的选课指导。比如,较小的课改实验学校可以采用班会的形式学习《选课指导手册》的内容。也可以通过观看电视讲座或参加由历史教师、高年级学生、毕业学生等组成的座谈会等方式使学生获得有关高考、大学历史专业设置、就业、人生规划等信息和指导。这里班级指导和个别指导非常重要,班级指导更看重班主任和历史教师、家长之间的协调以及历史教师能否做到“基于学生个人的指导”。这类指导除利用第一周的选修课和班会课外,在课余,历史教师还应有固定的指导时间对个别学生进行指导。一般学生在经过层层指导后应该有能力作出自己的选择,形成有个性的历史选修课修习计划,但对个别学生来说,由于心理、学习障碍等各方面因素影响,难以作出合理的选择,需要由学校的专职咨询员、班主任、教师和家长共同努力,个别辅导。

 

 

四、选修历史模块指导教师的选定

课改实验学校的历史教师,包括班主任,原则上都有为学生选修历史模块提供指导和咨询的责任和义务。在选课指导教师的选定上,可以尝试选课导师制,由导师指导学生合理选课。选课导师制也有两种方案:一种是本年级历史教师指导本年级学生选修历史模块的方案,另一种是全校历史教师共同指导学生选修历史模块的方案。两种方案各有利弊,实验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采用。

(一)方案一

本年级历史教师指导本年级学生选课。该方案主要由本年级历史教师担任学生的选课指导教师,每位历史教师指导一定数目的学生。指导教师和学生一经确立,基本保持三年不变,即从入学到毕业,指导教师不再增加学生。

这一方案的优点是:(1)由本年级历史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学生一入学就要听这些教师的历史课,就要与这些教师打交道,便于师生之间快速了解和沟通;(2)每个年级的指导教师人数较少,且相对固定,便于学校组织,也便于班主任与指导教师之间的协调;(3)三年内同一导师指导下的学生相对固定,学生之间会更加熟悉,便于学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4)教师指导的学生一经确定,就不会轻易增减,历史教师的负担没有新的增加,而且随着对工作的熟悉,导致的负担可能越来越轻;(5)先由部分历史教师进入导师制,他们可以积累经验,总结教训,有利于帮助后进入导师制的历史教师;(6)由于每一个历史教师指导的学生都在同一年级,没有跨年级的学生,这样一来对于建立以年级为基础的教师组织和进行年级活动有利。

该方案的缺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在历史新课程改革推进最艰难的第一年易形成高一历史教师是参与者,而其他年级历史教师是旁观者的局面。(2)不利于历史教师的共同成长。如高中历史新课程改革推进的第一年就担任指导教师的历史教师,到了第二年可能对于新课程与学生选课指导工作非常熟悉,而其他历史教师却可能还是“门外汉”。(3)导师一开始就要指导比较多的学生,所以工作担子可能比较重。(4)不同年级的学生之间缺乏沟通和交流,每一年新入学的学生都得不到高年级学生的帮助。(5)对于教师不参加循环的那些学校(即有的历史教师只教高一,而有的历史教师只教高三),该方案不宜实施。因为高一年级作为任课教师的历史教师都已经当上了导师,而第二年这些历史教师虽然还是高一教师,但是,他们已经不能再当导师了,必须由其他非高一的历史教师来当导师,这样就丧失上述的优点。

(二)方案二

全校历史教师指导本年级学生选课。该方案指全校历史教师在高中历史新课程实施的第一年都参与到新课程中来,担任学生的指导教师。下一年新生进来以后,又将学生大体平均地分配到各位教师名下。以后,依此类推。指导教师和学生一经确定,基本保持三年不变。

该方案的优点是:(1)每年每位历史教师新指导的学生人数较少,有利于历史教师更好、更深入地了解每位新生;(2)第一年所有历史教师都参与进来,能促进历史教师对新课程理念、新课程结构的了解;(3)有利于教师共同成长。所有教师同时参与到新课程中,参与到学生的指导中,历史教师们也有了相互帮助和共同成长的基础。

该方案的主要缺点是:(1)同一个行政班指导教师数目的增多,会给班主任的组织协调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2)所有历史教师都是新手,没有经验可以借鉴;部分暂时不上课的历史教师再熟悉学生就会有一定困难;(3)因为每一历史教师要指导每一个年级的学生,即历史教师跨年级指导学生,这对加强年级组织建设不利。

上述两种方案各有利弊,仅供课改实验学校参考选用。

①《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分为两学期:每学期分为两学段,每学段10周,其中1~10周为第一学段,11~20周为第二学段。历史选修共6个模块,每个模块为36学时,按每周4学时计算。可在一学段内修完1个历史选修模块。这样,每个学期共安排2个历史选修模块,3个学期可修完全部历史选修模块。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研修手册·历史课程标准研修》,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78~82页。

2. 走进新课程丛书编委会组织、历史课程标准研制组编写:《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解读》,江苏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7页。

3. 钟启泉、崔允漷、沈兰:《高中学分制国际经验及建议》,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99~329页。

4. 石鸥:《结构的力量──〈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理解与实施》,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09~112页。

5. 《高中新课程通识性培训丛书·高中新课程选课指导》,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3~146页。

6. 走进高中新课程编写组:《走进高中新课程》,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1~117页。

7. 周卫勇:《点击高中新课程》,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9~113页。

人大复印资料中心《中学历史、地理教与学》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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