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我们可以对之作出许多结论,从统一国家建立的角度,可以得出:“商鞅变法使秦国富强起来,国力大增,为兼并六国打下坚实基础。”从社会制度变化角度,我们可以得出:“商鞅变法,使封建制度逐步确立起来,地主阶级统治代替了奴隶主贵族统治,使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成为社会主要矛盾。”从社会心理角度,我们可以得出:“商鞅变法的重农抑工商政策,长期以来成为中国封建统治者的基本政策,并转化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从长时段看,又对中国发展商品经济起着阻碍作用,从而成为中国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转换的心理障碍”等等。
但是,从学习主题角度看,商鞅变法是被设置在“国家的产生和社会的变革”这一主题之中的,因而,它与国家制度变革的关系,与社会制度变革的关系乃是我们对变法作结论时应重点思考的问题。除“变法使封建制度确立”的结论外,《解读》特别着重分析了变法设立郡县,彻底打破周代宗法血亲关系,使国家制度最终完全形成的结论,以及废井田、实行小家庭制度得以从根本上改变社会制度的结论。而这恰恰是被我们忽略的。
如已问世的几种新《课标》教材,多从变法对秦统一作用的角度对变法作结论。虽列出设郡县、废井田等内容,却没有在相关内容后面作出诸如“彻底打破周代宗法血亲关系,使国家制度最终完全形成”这种紧扣学习主题的结论。因而,就没能很好地解决围绕主题、突出主题的问题。对历史作出什么结论,不单是对历史本身的评价问题,还是一个对历史知识的价值导向问题,和对学生注意力的引导问题。因而,深研《课标》,强化主题意识,切实围绕主题去对历史知识作出结论,并尽力地突出这个主题,是我们不可稍加疏忽的大问题。
二、认真研究《课标》对历史知识要点的表述色彩,是新《课标》教材对历史作结论时的重要依据。
《课标》是教材编写和实际教学的惟一依据。《课标》的文字表述是国家意志在历史评价上的反映。因而,《课标》对历史知识表述的语言色彩,我们不可不十分注意。这里以陈胜、吴广起义为例,来看这个问题的重要性。
历年的教学大纲对秦末农民起义的情感色彩是相当强烈的,不但设专节讲述,而且在内容说明中又用秦末农民起义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D的农民战争,推翻了秦朝的暴虐统治这类强烈情感色彩的语言给以评价性强调。上个世纪90年代的大纲都是如此。
但是,新《课标》则不同。该知识点已不再处于显著的主干位置,它被设置在“统一国家的建立”这一学习主题之中,处于“知道”的识记层次上。内容标准的说明中,也不再对这次起义提出要求,其地位明显降低。在《解读》中,编者指出该知识点的重点不在起义本身,而在起义与统一国家建立之间的关系上。它说:“陈胜、吴广起义是统一国家内部矛盾的总爆发。”所以把它列为内容标准,是因为“它发生在国家统一初建的时候,意味深长”因而“需要特别注意”。
《解读》不再对起义如何“正确”,秦统治如何“暴虐”进行分析,而是就起义与统一国家的关系进行解说,并指出三点:
其一,统一是积极的,它“加强了国内各族人民的交往,减少各地区间的阻隔和敌对,增进国家的和平和发展。”
其二,这场起义是社会进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矛盾的对抗和冲突的产物,它说:“统一并不意味着社会的完美无缺,因为文明时代仍存在矛盾的对抗和冲突。而且随着社会的进步,这些矛盾的对抗和冲突不但未能有所减弱和消失,恰恰相反,而是更加增强了,有时候则非3尖锐。”它构成了秦末农民战争的制度原因。
其三,“秦始皇、秦二世信奉法家学说,对广大人民采取高压政策,任意榨取和剥削,结果使这个矛盾更加尖锐,因而导致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这是起义爆发的个人修养方面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