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反思中用了“人文主义教育”一词,结果被马先生用“平衡点”抓了一个尾巴:“平衡点”“否定了正义原则的永恒性,违背了人文主义基本精神”。确实“正义”(justice)是一个充满激情的idea,马先生用在此处,令人血压上扬,有利于征服大众的想像力,前面虽有聂先生和郑君对马先生的正义论斥其为“伪证”,但“正义”之道乃“非常之道”,总有可道的地方,笔者仍想追问一二,以上求教于方家。拙以为关于“正义”论,有三点与马先生是一致的。
第一,即使马先生欲加的笔者之辞——将鸦片战争改称“商业战争”,也改变不了英殖民者侵华的本质,亦如马先生的比附 (暂不论“比附”不当)——“日本右翼势力将日本军队侵入中国说成‘进入’中国”,也充分说明了本质是掩盖不了的,我们循“进入”之名也改变不了日本侵华之实(请马先生最好将这两类问题分开)。我想关于鸦片战争的名实之争也应解决了。
第二,马先生崇高的价值观和深切的爱国主义情感,我们是认同的并应予以充分的尊重和理解,但作为有良心有正义感的中国人,我们爱国并不落后于马先生。
第三,关于“正义”,有多少人不断追问何为正义?谁之正义?《圣经·旧约》中的“正义”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而《圣经·新约》则为“打你的左脸,把你的右脸也伸过去”,哪 一个能代表犹太族的正义精神?以色列两总理拉宾和沙龙心中的正义又有何不同?尽管“正义”有许多不同的诠释,但这并不意味正义是主观的,不存在判断是否正义的客观标准,当代正义理论集大成者约翰·罗尔斯在其《正义论》开宗明义:“正义是社会制度的第一美德,一如真理是知识的第一美德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政;同样,某些法律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者废除”,并且有学者分析罗尔斯“在《正义论》里面做的前一项工作:论证国家要在经济领域实行合理的干预,实现‘公平的正义’,而在《政治自由主义》一书中,重点论证的是后一项工作;在一个价值多元化的自由民主社会中,如何达成关于正义的‘重叠共识’”?这种“重叠共识”是经过“各种不同的宗教、道德和哲学通过公共讨论和对话,反复的‘反思平衡’最终达成的。”[22](pp.91~.92)
由此看来,笔者也应保持一种“反思平衡”(reflective equilibrium),公正地看马先生的“正义论”,马先生“正义原则的永恒性”言下之意,可能为“正义”的“重叠共识”,即使各有其理的“公”“婆”也应有“重叠共识”,基于此马先生义正辞严地遗责殖民主义行径及用中性词否定侵略的作法,是可以理解的。鸦片战争后马克思就曾认为,在“野蛮人”和所谓“文明人”的命运和抗争,尽管结果是“一种悲剧”,但都赢得了马克思道义上的支持,基于“正义论”中的共识,我想马先生大可不必“同室操戈”。但在对待《张蔡文》和拙文上窃以为马先生的“正义论”似乎又忽视了以下三点:
第一,在“世界政府”缺失的情况下,要设计并实行一套符合正义的全球经济秩序,如马先生所念叨的“买卖不成仁义在”(这里笔者毫无贬低俗语之义),显然无异于缘木求鱼,世界体系大师沃勒斯坦曾敏锐地指出,如果市场的参与者都表现出理性人的姿态,通过自由买卖平等地角逐,即使我们不是在所有时间里都这样做,资本主义的世界经济体系也会迅速完蛋。当初在英国国会辩论是否为鸦片出兵时,托利党人也曾义正辞严地遣责鸦片战争为不义战争,但在强大的“自由贸易”的声浪里,特别是在鸦片战争之后,即便在托利党人看来其声音也是“不合时宜”的,微弱的。因此,仅以马先生的“正义论”来批驳“鸦片战争可称商业战争”,也只能是片面的,无力的,如按马先生所论,马克思在鸦片战争后就不会发出众所周知的资产阶级的“商品重炮”论了。
第二,在如何评价鸦片战争问题上,马先生的“正义论”是过多地采用道德原则来评判,这样不仅使读者置于“二元对立的语境”,也易使读者遮蔽鸦片战争的性质。“在中西传统长期并存的悖论实际下,这样的感情性拉锯当然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中国近现代最基本的‘国情’之一就是西化和本土化的长期并存以及两者的相互作用,缺少其中任何一个,都会脱离实际,面对历史实际,我们更需要探讨的是两者的并存和互动。最为关键的是首先要超越非此即被的二元对立的语境,从两者共存的现实出发寻找出路。”[23](p6)此语不仅对我们反思鸦片战争具有启示意义,也对我们研究问题时具有较强的方法论意义。如关于鸦片战争问题的设计,教材编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困扰于非此即彼的 二元对立思维模式,这种模式基于民族主义的正当性和纯洁性,这无可置疑,如果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那么马先生的正义论就显得有点促襟见肘了,试问作为经济腾飞和政治大国崛起的中国怎样面对全球化,我们是否仅仅依靠民族国家的理论和单纯的民族主义意识来应对世界?我们应该怎样走向“政治成熟”(德国哲学家韦伯语)?关于这一点,在人教社版课标教材关于鸦片战争后的“探究活动”中,我们再次看到了这种“二元对立的语境”的影子:一个国家“落后就要挨打”,这确是一条惨痛的历史教训,试根据历次列强侵华战争的史实对这一问题进行具有阐述,最好能写一篇小议论文。无可厚非,“落后就要挨打”确是一笔政治动员中的宝贵资源,起过知耻而后勇、凝聚国人心的作用,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经典口号,编者不是不可以此命题,但作为“探究活动”中的学习者(教师也属于学习者),不能不想到一些相关命题:落后就一定要挨打吗?挨打的为什么总是落后的?落后与先进(文明)的标准是什么?这是否为“文明冲突论”的再版?一个国家强大了是不是也要诉之于“打”才可证明其“大”?其合理的逻辑推论不可想象!可能笔者有点杞人之忧,但“教训”一旦被“口号化”就有可能变成可怕的教条,我们在构建一个和谐社会和追求一个世界大国的今天,面对这一“西化”产物的“教训”,我们不能不忧!该“教训”在被纳入教材前,我们是否需要一种更深刻的、更富理性的政治价值认同去反思它,是否还可换一种角度去考查它?在这一方面,岳麓版“鸦片战争”后的“解析与探究”设计就富有“探究”意义,该题通过三组材料并结合课文分析:鸦片战争中,中国的武器落后是不是战争失败的决定因素?你认为导致中国战败的因素还有哪些?因此设计问题时,我们既要注意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也要注意问题与时代的统一,更要注意理念与知识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