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程资源开发与容量适度
高中历史新课程倡导历史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这对于实现历史课程目标,提高中学历史教学质量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历史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应以教材为主,其它历史课程的开发与利用应有一个度的控制。一节历史课只有40-45分钟,不关注历史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度,其历史教学效果可能适得其反。
如有教师在设计《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一课时,除围绕教材设计了十余个思考题引导学生感知和理解教材内容外,还向学生提供了影视、图表、文字材料和“案例”等课程资源,仅“案例”就达四个之多:
案例一:
555年的一天,东罗马帝国的莫洛拾得耕牛一头,不久,他将此牛卖给科比(科比以为此牛是就是莫洛的)。一个月后,邻村安东尼路过科比家,发现该牛正是自己家丢失的,便告到法院要求科比无偿返还耕牛。
请你断案:科比是否应该返还耕牛?为什么?
案例二:
查尔斯是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下遗嘱(公元前501年),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死亡士兵的家人。但查尔斯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查尔斯的遗嘱,死亡士兵的家人因此告上了法庭。
同学们想一想
(1)法官会怎么判呢?为什么?
(2)如果此案发生在公元前400年,法官会怎么判呢?为什么?
案例三:
古罗马大将凯撒进兵埃及,与美丽的埃及女王克丽奥一见钟情,两人还有了一个私生子。当凯撒归国执政后(前49年),克丽奥携儿子赴罗马与凯撒相会,并向罗马法庭为自己和儿子申请罗马籍。
请问法官会判给克丽奥和她的儿子享有罗马籍吗?为什么?这种现象怎么解决的?
案例四:
卢斯是君士坦丁堡的一个的经营航运的小商人,公元565年,他向高利贷大商人加图借贷5000枚金币,并立下了契约半年后归还6000枚金币,可是卢斯下半年经营不善,无力还钱。为此加图告上法庭要求剥夺卢斯的家产,并让卢斯家的20个奴隶成为他家的奴隶。
请问:法官会同意加图的要求吗?为什么?
如此多的课程资源集中在一节课之中,学生能反映过来吗?能理解和消化吗?
当今,随着多媒体教学设备推广,为教师开发与利用影视、图表、文字材料、音乐等历史课程资源打开了方便之门。于是,我们一些教师往往不顾学生的实际能力,也不考虑教材的难易度,生搬硬套众多的课程资源,整个教学设计除要求学生完成教材学习任务外,还充满了依据影视、图表、文字材料等历史课程资源另外设计的问题,忙得学生焦头烂额。在教师的牵制下,学生一会儿看书,一会儿抬头看多媒体提供的录像、图表、文字材料,一会儿前后讨论,而真正留给学生思考的时间很少。面对众多信息的密集轰炸,懒的学生是一点事情也没有,而想动脑筋的学生感觉忙不过来。同时,教师依据众多课程资源信息设计的活动或问题,要么过于简单,要么过于复杂。设计简单时学生轻易就找出了答案,因而产生骄傲自满情绪,渐渐对参与活动失去兴趣,对以后的教学产生不良后果;而设计复杂时,学生自己解决不了,难免会垂头丧气,对以后的教学也会产生负面影响。虽然说我们要培养学生的心理耐挫能力,但一个难题接着一个难题,对这些人生经历不多的学生来说,容易使他们失去自信心。因此不论是过于简单还是过于复杂的设计,都必然使大部分学生闲置,局限了参与课堂教学的学生,不能使每个学生的潜力发挥出来,也就谈不上达到预期的效果。从本质上说,这些历史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是违背教育接受性原则和全体性原则的。
第五,教学开放性与准确科学
高中历史新课程倡导学生主动学习,在多样化、开放式的学习环境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积极性与参与性,培养探究历史问题的能力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这对改变传统历史课程中将教材当《圣经》、将教师的分析当圣旨,促进学生发展,全面提高中学历史教学质量意义重大。但我们一些历史教师在理解这一教学理念时,往往注意了学生的主体性、积极性、参与性、创新性,而忽视了准确性、科学性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教育。
如有教师在说《历史必修2》“近代中国经济结构的变动”中的“洋务运动”时,设计了这样一个探究题“有人依据洋务动中李鸿章的卓越表现,认为李鸿章是一个改革开放者,而不是卖国贼,你能说明理由吗?”开始,我以为教师设计此问是为了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正确区分“改革开放者”与“卖国贼”两个不同概念,形成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但从教师说课的解说来看,他是一个激进主义“开放者”,是赞同这一观点的。这也让我想起了以前,在听其他教师讲授有关“洋务运动”内容时,所发现的类似问题。说心里话,关于李鸿章是否为卖国贼,不同的人由于所站的立场不同,得出的结论自然也就大相径庭。这一问题可以在史学界展开学术讨论,但在中学历史教学中肯定李鸿章不是卖国则是错误的。这种历史创新教育的出现,既是我们历史教师功力不足和思想浮燥的表现,也是当今社会人们理想信仰淡薄和国家民族观念缺失的折射。
据我有限了解,目前之所以有人认定李鸿章不是卖国贼,其实是在认识上忽视了下列重要问题:
第一,什么是卖国贼?卖国贼就是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之人。割地是卖国,丧失其它主权就不是卖国?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多是卖国?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少就不是卖国?
第二,主动是卖国?被迫就不是卖国?满清皇帝卖国就不是被迫的?满清腐败弱小打不赢就可以卖国?那么我们怎么去安抚哪些在甲午中日战争中英勇牺牲的英灵?以这种逻辑,甲午中日战争中英勇牺牲的英灵完全有理由不去为国捐躯而偷生,更不会有后来中国全民族抗战赢得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了。实际上,古往今来,世界上哪个卖国者没有自己的“理由和苦衷”?没有原因心甘情愿地主动卖国,只能是神精病人!更何况清朝的腐败与衰落,李鸿章就没有责任?就没有一份?
第三,签订卖国条约就可以赢得时间和机会使中国强大和富裕起来。事实上,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是靠卖国强大和富裕起来的。在国家与民族存在的情况下,任何理由都不能证明其卖国合理。
第四,用李鸿章所作的贡献、所做的好事为其卖国作辨护。实际上,贡献是贡献,好事是好事,卖国是卖国,他们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丝毫不能证明李鸿章没有卖国。世上的坏人,难道就没有做过一件好事?更何况,好事的标准,在不同时代、不同人心中,是不一样的。正如我们没有因为毛泽东的丰功伟绩,而不否定文化大革命一样。法国也没有因为贝当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民族英雄,而去肯定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当德国法西斯的走狗(法奸)的正当性。
第五,李鸿章不卖国,别人也会卖国。这能说明李鸿章不是卖国贼吗?
以上分析,大家以为然否?历史教育是一门修身养性之学。上述分析不得不让人反思隐藏在其背后更深层次的教育问题:新课程理念下历史课的科学性和情感教育的严重缺失。历史课必须强调科学性,强调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教育。这既是新课标的要求,也是历史教育的使命,直接关系到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这次高中历史新课程说课竞赛反映出来的问题自然不止这些,如探究问题设计的难度与量的问题、学生的认知规律与教学程序设计问题、教学形式与教学内容统一的问题、历史教师自身素养提高问题,教法与学法的选择问题等等,考虑到篇幅有限,只好就此打住。至于上述评说是否正确,敬请专家和同仁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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