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陈红老师的教学设计“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袁训利
(天津市实验中学,天津300074)
[关键词]课程标准,教材整合,角色转变
花了一天时间细读陈红老师的教学设计“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又是翻课标,又是读课本,又是查资料,忙得很。总体感觉开阔了眼界,收获颇丰。
高中历史课,教什么内容呢?具体就《历史I》而言,就是要“探讨中外历史上重要的政治制度、重大政治事件及重要历史人物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的作用及其影响,汲取必要的历史经验教训。”[1](p.49)民主和法制是人类历史进程中的两大基本趋向,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古罗马的法制是后世西方法律制度、民主思想的重要源泉,对全人类产生了重大影响。我想,正因为如此,《课标》才将内容标准定为:
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陈老师的教学设计很好的体现了课标的这一指导性要求。她设计的“一、基础探究:罗马法是什么?”解决了这一重要政治制度的内容和发展过程的问题。“二、深度探究:罗马法还是什么?”解决了该法在当时,以及对后世的影响问题。同时,特别点出了:“(2)是一种法治成功的模式,罗马帝国的行政人员很少,如公元1世纪初只有百人左右的官员,但国家治理得很好。这就成为近代欧美国家纷纷仿效的模式。”这就将本课教学的核心目标,即“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点出来了,体现了作者对课标要求的精确理解和把握。
另外,陈老师还大胆地对人教版教材进行了补充整合,这是本课最具有示范意义的特征。
新课改的实施使过去“一纲一本”的课程模式成为历史。课程标准与过去的教学大纲,有质的区别。它只提供一个宏观的目标要求,哪些东西该教,哪些不该教,并没有做出硬性规定。面对不同版本的教材,教师须根据自己的理解去重新审视,必要时进行补充和修改,才是正确的教材观。陈老师在人教版教材的叙述之外,又添加了一个阶段:
形成:习惯法——成文法
发展:公民法——万民法
高峰:自然法完备:《民法大全》
这一补充是否恰当,暂且不提。重要的是,它的出现给了我们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设计者很好地把握了“一标多本”的情况下,教材只是一种教学资源,这一重大转变。这正是新课改,教师们所要迈过的第一道门槛。
不过,在实现这一转变的时候,我们也要注意把握好教材资源的整合尺度。切忌补充过多。对教材进行补充要循着两个标准:必要和够用。够用的实质就是,补充的内容只要能够说明问题就可以了,不能冗繁;否则容易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既浪费课时,又增加学生负担,产生负面作用。
什么情况算必要呢?当所用教材内容有欠缺,不能充分支撑课程标准的要求时才可以进行补充。以该设计为例,作者在备课日记里如此说明增加“高峰:自然法”这一项内容的必要性:
这时我对本课内容的选择有了新的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不可能上课时给学生讲法律条文,是否该理解为是指罗马的法制文明,而它最精华部分是法理思想,即自然法。它所提倡的,人人生而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是至高无上的是具有超越时间、地域与民族的永恒价值的,正因为如此才会对罗马、对世界产生重大影响。只有强调了这一点,才能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