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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和谐与自然无为思想——董京泉先生的演讲

时间:2011-12-31 10:24:00  来源:不详
 

    “万物负阴而抱阳”是说天地万物及社会人生都包含着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对立面,概莫能外。阴与阳的对立统一乃是一切事物的固有属性,以为有阴而无阳或有阳而无阴,就如同以为有上而无下或有下而无上一样,是不能成立的。“冲气以为和”中的“冲气”,并不是一种气体,而是指统一物内部对立面之间的相互排斥、相互斗争、涌摇激荡、对立统一的机制,“冲气”不过是对此种机制的形象化表述;“以为和”的“和”是说对立面的涌摇激荡或斗争作为一种机制作用于事物而达到了对立面之间某种程度的协调、平衡、和谐或融合。矛盾双方相互排斥和相互作用使事物实现了某种和谐,即“冲气以为和”。

 

    总之,老子这里所讲的“和”是一个对立统一概念,它是以“负阴而抱阳”即事物对立面的共同存在为前提,以“冲气”即对立面的相互排斥、相互斗争、涌摇激荡为基础、关键环节、必要条件和内在动力的“和”。没有差异、矛盾、对立和必要的斗争,就没有对立面的统一与和谐,也没有对立面的转化。因此,和谐不是无矛盾,而是矛盾双方相互关系的特殊形态。不能把矛盾双方的斗争比较缓和、统一体相对平衡的状态叫做和谐,更不能把矛盾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的状态称为和谐,只有矛盾双方不仅相对稳定地处在统一体之中,而且一方的发展有助于另一方的发展,即“相辅相成”、“共生共荣”、“互利双赢”的状态,才是哲学意义上的和谐。

 

    (三)老子认为“道”本身是和谐的,天地万物及社会人生和谐的根本原因是“得道”,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途径是“执大象”,“以道莅天下”、按照道所体现的自然无为原则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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