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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常新——《大清新法令(1901-1911)》出版访谈

时间:2011-12-31 10:24:04  来源:不详
国民政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社会行政事务的组成部门,成立于197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前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登记才可以取得著作权,充分体现了中国社会从特许主义向权利主义过渡的历史情况。

 

    记者:粗翻这套点校本,感觉侧重标点,在校勘版本的搜罗[注: 名词解释 【词语】:搜罗【注音】:sōu luó【释义】:①搜集;罗致:搜罗宏富|搜罗人才。②也作“搜逻”。巡逻搜索:搜罗一月余,不战师自罢|我归彼出疲奔命,备北惊南厌搜逻。]方面似稍有不足。这是为什么?

 

    王涛:由于时间久远,加之史料利用的不便,几乎使这部珍贵的资料淡出法律专业者的视线,挽救濒于“归隐”的文献,将其重新点校整理出版便是最好的保护和利用。这是我们启动《大清新法令》项目的原因之一。

 

    的确,《大清新法令》重点解决了加注标点的问题。因为,有了初步的标点本,就为中国当代法溯源或探源提供了便捷的基础性史料,法律专业人士不仅能够从中领略中国近代法的原貌,而且可以较为容易地读懂这些法令。

 

    何勤华:我们很希望能使用更多、更好的版本,也为之努力争取过。但当得知复印费贵为天价时,只好望而却步。非常感谢无偿提供点校底本[注: 底本是古籍整理工作者专用的术语。-diben]的商务印书馆和中国政法大学,这两家单位的无私奉献让《大清新法令》点校本能够顺利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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