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文化 >> 国学文化 >> 正文
展示清末十年新政改革与…
“新国剧”:一个什么样…
周丽玲:民初传奇杂剧《…
“新诗与浪漫主义学术研…
2011年度首场“新疆哲学…
周作人:梦断“新村主义…
周作人:梦断“新村主义…
平民教育在“新民”——…
苏州昆剧院开设“新兰班…
“新媒体写作”亟需理论…
最新热门    
 
“新法”常新——《大清新法令(1901-1911)》出版访谈

时间:2011-12-31 10:24:04  来源:不详
 

    在现有的底本条件下,借助点校者全部都是一色法律史、部门法专业研究人员的优良专业条件,也发现了底本排字、装订的不少错误,并依据国家图书馆馆藏版本一一做了勘误改正。所以,《大清新法令》点校本在一定程度上也不乏订正讹伪之处。

 

    记者:距《大清光绪新法令》、《大清宣统新法令》出版已经过去了一百年,当年的“新法”,如今已成“旧律”。《大清新法令》点校本的出版有何意义?

 

    何勤华:清末新政时期颁布的法令,是中国近代第一批成文法,资政院三读通过、钦定颁布生效。近代法的核心价值之一就是突破封建法的秘密性,以成文的、经代议机构制定的法律,让举国上下人人知悉法律条款,一方面便于国家的公民可以监督国家公权力机构的活动,另一方面便于公民在法律规范框架下约束个人行为,这是法制之治的基本精神,也是今天建设现代法治社会所不能忽略的问题。

 

    《大清新法令》从时间跨度上恰好连接清末新政十年光绪朝和宣统朝,完整记录了清末新政期间中国社会近代转型中在政治、外交、经济、军事、教育等方方面面[注: 语出:孙中山 《民权主义》第五讲:“自己一方面要做驾驶的汽车夫,又一方面要做修理的机器匠,那是很麻烦的,是很难得方方面面都做好的。]的巨大变化,在这些向全社会发布、向全中国推行的钦定法令之中,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清末社会的重大变革。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11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