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秉着这样一种信念,他对当时有人倡导的以汉语拼音化为方向的文字改革,极力痛斥,他说:“甚至如最近破灭汉字、斵丧国魂之种种所谓文字改革运动,亦以‘国难’为根据,为理由。岂不可愤可伤哉!”这一态度一直持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1954年3月24日的日记中,他记道:“新华书店观书,见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报告,大旨决定废汉字、用拼音,但宜稳慎进行云云。索然气尽,惟祈宓速死,勿及见此事!”1955年3月5日则云:“晚萧瑞华来,宓与谈中国文字之优卓,胜过西文之处。近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已宣布通行简字,并以拉丁化拼音为最后之目标,则汉字亡,中国文化全亡,已成事实。今后更无挽救之机会,曷胜痛心!”结果反对简化字,在反右运动中就成了他的一大罪状。
因为这种为文化守护的责任感,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随着极左思潮的不断加剧,对传统文化的否定日趋升级,让吴宓有了一种触处皆误的忧疑和愤懑。所以他不禁感慨“藏名避世身同苦,保教存文事益难”(《叠前韵寄稚荃》,1950年11月作,见《吴宓诗集》第454页)。1955年12月2日,他更是愤懑地写道:“往者宓希慕顾亭林,欲留播中国文化种子;今惟求速死耳……”到了1958年,随着“大跃进”的开展,吴宓的这种危机感更加深重,本年的6月9日,他写了七律《殉文一首》,前两联云:“殉文有志愧前贤,淟涊余生尚苟全。为圣者徒何所悔,谓他人母最堪怜。”(《吴宓诗集》,第499页)以此来鼓励自己,同时也表明心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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