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恨死得太迟,并无陈寅恪兄高抗之气节与深默之智术以自全,其苦其辱乃不知其所极。”对陈寅恪“高抗之气节”的赞赏,更见于1961年8月30日和31日日记。1959年10月31日日记则云:“‘应制诗’乃顾亭林所断不肯作,吴梅村不得已而偶作,黄晦闻师与碧柳所断不肯作,宓不得已而偶作。”陈寅恪在面临政治压力时那种“壁立千仞”的态度,令他联想到了顾亭林。故在1962年10月31日的日记中说:“并世师友名贤中,独陈寅恪兄为能‘不降[注: 简介不降,生卒年不详,泄子。泄病死后继位。在位48年,病死,葬于安邑附近。不降是夏朝第十一任国王。泄的儿子,孔甲的父亲。]其志,不辱其身’,有‘天子不得而臣,诸侯不得而友’之气概节操,弥可敬已!”对于自己,他的评价是:“宓初亦有志(学顾亭林),但自知甚明:宓只能学梅村。……宓十六年来之行事与心情,固处处不异梅村也!”(见王泉根《重庆发现的吴宓佚文》,《多维视野中的吴宓》第530页。)
四
吴宓自幼秉承家学,深受传统文化的濡染,其自我修身以儒家的道德为准则,实际上体现了儒家所强调的君子人格。他重义轻利不斤斤于金钱,对人坦诚真率而拒绝奸诈伪饰,做事勤勉尽责而反对敷衍马虎,勇于自省并苛于自待,这都使他在新的社会环境下显得格格[注: 格格原为满语的译音,译成汉语就是小姐、姐姐、姑娘之意。在满语中原来是对女性的一般对称。而在汉语中出现时则大多:一是清朝贵胄之家女儿的称谓,二是皇帝和亲王妾室的称谓。]不入,甚至迂腐可笑。今天我们回过头来看,不管上个世纪初如陈寅恪、吴宓等所持的文化立场如何,但那部分知识份子身上所体现的人格力量,确是值得后人尊敬的。他们对于传统文化的评价和态度虽然有其值得商榷的地方,但有一点是应该肯定的,那就是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到“文革”结束前,我们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是绝不可取的。吴宓对文字改革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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