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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盗古墓挖出春秋三足青铜鼎 15万元贱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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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9-18 12:06:2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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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朱炎皇)一伙村民盗挖古墓,把挖出的国家三级文物——春秋[注: 春秋时期,始于平王东迁。他得名于鲁史《春秋》 。是中国历史上社会经济急剧变化,政治局面错综复杂,军事斗争层出不穷,学术文化异彩纷呈的一个变革时期,是中华古代文明逐渐递嬗为中世纪文明的过渡时期。]青铜鼎以15万元的价格销赃。昨日,记者从湘乡市法院获悉,湘乡村民左某因犯盗掘古墓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至此,参与盗墓的15人均受到法律惩处。
54岁的左某是湘乡市东郊乡农民。2006年9月的一天,左某无意中听人讲,附近的湘乡市农科所雷公场山可能存在古墓葬,里面有不少值钱文物,左某一时财迷心窍。当晚,他和辜某等15人来到山上,经过一番挖掘,挖出了一件三足青铜鼎。事后,青铜鼎被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位李姓商人。
接到报案后,当地警方迅速出击,成功追回青铜鼎。经鉴定,青铜鼎为春秋晚期制作,属国家三级文物。案发后,左某向警方投案,并主动退还了非法所得的1万元。
与左某一同获刑的,还有另一被告周某。周某因盗掘古墓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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