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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的“修炼”———六朝狐精故事与魏晋神仙道教

时间:2009-8-8 16:55:02  来源:不详
不归之魂,市曹有流血之刑,神丹大道,未可得成” (《神仙传·李少君传》) 。这种对社会伦理道德的强调,显然是出于道教服务于主流社会政治的需要。但是,神仙道教的修炼观念“移植”于狐精,就完全没有了“修德”的内容,而是“但务方术”的“修炼”。所以,狐精的“修炼”并不以改变其精怪本质为目的。在很多情况下,愈是积年老狐,“修炼”境界愈高,往往意味着它与人对抗周旋的神力愈强,为魅为妖的作祟能力愈强,这才有了“魑魅忌狗,所别者数百年物耳;千年老精,不能复别” (《搜神记》卷十八) 的说法,即数百年老狐尚畏犬,但千年老狐就不畏犬了。当然这也意味着“修炼”境界愈高,其原生态的“弱点”就愈被克服。因此“修炼”境界较高的狐精能与一些道行尚浅的伏狐者斗智斗法,比如《搜神记》卷三所记蛊惑刘世则女的老狐颇有神力,巫觋不能降,后来擅长京房厌胜之术的韩友才将其降伏。狐精“修炼”的这个特点,在唐以来的不少狐精故事中都有所表现,往往成为推动故事发展的要素,像《广异记》的《长孙无忌》篇中自称“王八”的老狐,《杨伯成》篇中名“吴南鹤”的老狐,《   阳令》篇中叫“刘成”的老狐……都是神通广大的天狐,它们与伏狐者的斗法就构成故事的重要元素。———总之,狐精“但务方术”的“修炼”,从一开始就非道教修炼的正宗,乃是一种另类的“修炼”。这一点决定了狐精的整体品格。

     四

     魏晋神仙道教修炼观念的“移植”、“渗入”,不仅使狐精“人形化”表现出一种独特的主动态势,使其“人形”角色呈现多样性;更为重要的是,为狐精的“人形”角色确定了一个基本的社会元素:性因素。以色诱人,性蛊惑———这是自魏晋以来,大多数狐精与世人发生联系的主要形式,在许多狐精故事中它们是性诱惑、性骚扰、性侵占的实施者。“性”,始终是狐精身上被突出强调的要素。从此,狐被目为淫兽、媚兽,这就决定了狐精故事的基本走向,也逐渐在民众心理上定格了狐精的整体品格。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狐被目为淫兽、媚兽,乃是一种特定的文化语境中的话语表述。对自然狐而言,“性”作为其生物属性是一种本能,无所谓“淫”、“媚”。自然狐之“性”与人们的社会生活发生联系,可能始于《诗经·齐风·南山》。其诗首章曰:“南山崔崔,雄狐绥绥。鲁道有荡,齐子由归。既曰归止,曷又怀止?”据《诗序》的解释,齐襄公与其妹文姜私通;文姜嫁给鲁桓公后,借归宁之机兄妹私约。齐大夫作《南山》诗刺其事。“南山崔崔,雄狐绥绥”作为比兴,喻齐襄公像行于南山的求偶雄狐一样,徘徊“鲁道”之上,等待“齐子由归”———讽刺其兄妹私通乃是禽兽之行。汉人对《南山》诗的解读基本上沿袭《诗序》之义。与以后的宋元社会很不相同,汉代人对性爱持一种相当开放且理性的态度,正如班固坦然直言性爱是“乐而有节” (《汉书·艺文志》) 的行为———此乃汉人的共识,所以房中术被视为养生之方而行于朝野。汉代统治者的生活方式很奢侈,淫靡之事屡见史籍。但是,为了维护中央集权的封建纲常秩序,在法律上沿袭秦律,对婚外性行为持否定态度。据敦煌悬泉汉简所记,普通百姓“与人妻私奸及所与女为通”,要受到“完为城旦舂”的惩罚,或罚金。在统治阶层的内部倾轧中,婚外性行为往往作为攻击政敌的利器而被利用,如岸头侯张次公因与淮南王之女刘陵有奸情,丢了爵位;成侯刘朝因与城阳王女私通,罚为“鬼薪”(采薪供宗庙之用)。至于“乱骨肉,犯亲戚,无上下之序者”,更是违反伦理的“禽兽之性” (《论衡·书虚》) ,犯了最严重的性禁忌。秦律规定,“同母异父相与奸”应弃市 (《睡虎地秦墓竹简》) ,汉承此律,虽贵为宗室也不获免,西汉景帝时赵王刘丹与其姐淫乱,即“治罪至死”。显然,汉人对违反人伦的性行为所持态度远比春秋时人要严厉得多。在这样的历史文化氛围中,故而东汉郑玄释《南山》诗其措辞就比《诗序》激烈得多:“……喻襄公居人君之尊,而为淫佚之行。其威仪可耻,恶如狐。”———直斥襄公的行为丑恶如禽兽。不过不管是《诗序》的作者还是郑玄,对“雄狐绥绥”的解读,都是从纲常道德的角度考量“人伦”与兽性之别,他们将有违人伦的行为斥为兽行,是源于人们认为禽兽之性关系是没有人伦的,并没有判定自然狐之性为“淫”的意思。至于宋代陆佃所著《埤雅·狐》曰“其为物性淫,故《诗》义以刺恶,所谓‘雄狐绥绥'是也”,乃是在一种新的文化语境中的文本解读,恐已远离本义。
    狐性被打上“淫”、“媚”的烙印,乃是它被纳入宗教信仰文化体系之后的事。追踪狐精的嬗变史,即使在自然狐化为精怪初始,其作祟手段也不包含性因素。例如旧题焦延寿所著《易林》中有不少狐祟的记载,择录数则:
       长女三嫁,进退无羞。逐狐作妖,行者离忧。长女三嫁,进退多态。牝狐作妖,夜行离忧。
    老狐屈尾,东西为鬼。病我长女,哭泣诎指。或西或东,大华易诱。老狐多态,行为蛊怪。为魅为妖,惊我主母,终无咎悔。
     该书还有不少“狐鸣”、“逐狐”的记载。除《易林》外,东汉王充《论衡·遭虎》记田光与公孙弘等谋反,“狐鸣光舍屋上,光恶之”;汉末蔡邕《广连珠》曰:“狐鸣犬嗥,家人小妖也。”———看来,汉人认为狐精作祟的主要方式是:一是以狐鸣示凶兆;二是蛊惑女子,使其心智不明,行为失常。当然狐精作祟手段不止于此,比如三国魏管辂就遇见放火为害的狐精 (见鲁迅《古小说钩沉》所录无名氏《小说》)。
     特别要指出的是,上引《易林》数则中,老狐作祟的对象是“长女”、“主母”,均为女性;作祟的老狐乃是“牝狐”,即雌狐,而非雄狐。这就透露出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这时期狐精作祟,不包含性因素,不以“性”为蛊惑手段。———其时,狐精尚未化为“人形”。即使东汉后期已化为“人形”的狐精,亦不以“性”作祟,如前面所引《后汉书·方术列传》中盗社公马的狐(狸)精。事实上,不单单是狐(狸)精,其他精怪如蛇、犬、龟、树等,在初始也不以“性”为作祟手段,精怪作祟中出现“性”,始见于魏晋。以蛇为例。《后汉书·方术列传》记章帝时“有妇为魅所病”,寿光侯劾之,乃“大蛇数丈”———未涉及其魅之“性”;而曹丕《列异传》记鲁少千劾蛇魅,就明指蛇精“乘鳖盖车,从数千骑”、自称“伯敬”———乃雄蛇精,作祟对象是楚王少女。就精怪整体而言,“性因素”的大量出现是在六朝志怪中。
    狐精作祟的“性因素”也是在六朝时凸现出来。这个决定了狐精故事的基本模式、基本品格的重要变化,与魏晋神仙道教修炼观念的“渗入”有密切关系,是狐精“但务方术”———这种另类的“修炼”导致的直接结果。
    在道教修炼观念对狐精发生影响之初,其另类的“修炼”之术尚处于初萌阶段,带着比较浓厚的巫术意味。比如《风俗通义·怪神》记郅伯夷捉到一只作祟的怪物:
       ……呼下火上照视,老狸正赤,略无衣毛,持下烧杀。明旦发楼屋,得所髡人结百余。
     此事《列异传》记载,“郅白夷”作“刘白夷”;《搜神记》卷十八记载,“老狸”作“老狐”。又《洛阳伽蓝记》卷四:
       有挽歌孙岩,娶妻,三年不脱衣而卧,岩因怪之。伺其睡,阴解其衣,有尾长三尺,似野狐尾。岩惧而出之。妻临去,将刀截岩发而走。邻人追之,变成一狐,追之不得。……
     孙岩狐妻真相暴露后用刀截下孙岩的发髻而去,后来“京邑被截发者一百余人”。在这些截发事件中,狐精化为“衣服靓妆”的妇人,引诱男人,“近者被截发”。《北齐书·后主纪》也记载:“邺都、并州并有狐媚,多截人发。”直到唐代牛肃《纪闻·靳守贞》中还写道,该地荒远,有狐精出没,“或官吏家,或百姓子女姿色者,夜中狐断其发,有如刀截”;靳守贞就在水滨遇见一红衣女子浣衣,女子突然来到他身边,“手攀其笠,足踏其带,将取其发焉”,守贞持斧砍死该女,原来是一只雌狐。有截发之举的不止狐精。如《幽明录》载“淮南郡有物髡人发”,乃蝙蝠精作祟,“屋檐下已有数百人头髻”;《搜神记》卷十六载汝阳西门亭女鬼作祟,宾客止宿,“其厉厌者皆亡发失精”。晚唐段成式《酉阳杂俎·广动植序》中有这样的记载:“人夜卧无故失髻者,鼠妖也。”宋时张君房所辑《云笈七签》也说:有鸟曰鸺,夜入人家取其发爪,伤人之魂。———如此看来,截人发髻乃是鬼魅精怪惯于采用的作祟伎俩。
    那么,狐精为什么要以这种方式为祟呢?《列异传》讲述刘伯夷发现狐(狸)精“所杀人发数百枚”的故事后,说:“旧说狸髡千人得为神也。”———原来,对于狐狸精而言,“截发”并非一般意义上的作祟,而具有更重要的作用,即提升狐精之神力,使其在变化阶梯上更晋一级。显然,“截发”乃是一种另类的“修炼”。
    以截发来提升自己的神力———这一观念源自古老的巫术。原始巫术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思维原理:人们认为自己与自身已丢弃的部分如毛发、指甲、口津、血……都保持着同感关系———这就是巫术中接触(或称染触)巫术所依据的原理(6)。自古以来,术士、道士们都利用原主与他身上脱落的东西如毛发、指甲等物来施行法术,以伤害原主。在巫术思维中,人身上的东西都带着原主的精华;所以狐精等截人发髻,乃是为了吸人精华,以炼补自身:刘伯夷所擒“色赤无毛”的老狐企望“髡千人”之发髻而由妖升为神;孙岩狐妻截人发髻,很可能是想化去野狐尾。甚至在唐以来流行的狐精化人术———头戴人的髑髅,也是源于死人的头骨保留着原主“精气”这一巫术意念(7)。
    毛发等物带着原主的精气———这是古老的巫术意念;截人发而吸精,炼补自身———这就明显地渗入魏晋以来神仙道教的修炼观念。
    在道教理论中,精、气、神乃是构成人体的物质基础和生命动力的三大要素,谓之“三宝”。“三宝”的修炼是成仙至道,其中“宝精”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早在东汉早期道教著作《太平经》中就有“护精”之说;五斗米道创始人张道陵的《想尔注》提倡“结精”,认为“精”是人身之根本,“古仙士实精以生,今人失精以死”,善保精气是成仙之道。“护精”也好,“结精”也好,都是强调“精”在养生炼形的修道过程中的重要性。道教修炼对“精”的强调,“移植”到有巫鬼道背景的狐精身上,便有了“截发”———这一巫术方式的“修炼”之术。这是狐精早期的“修炼”法门。
    截发吸精,似乎与“性”没有关系。其实不然。本来,自然狐具有变化能力,乃是吸纳天地日月之精气所致;但狐精“截发”所吸之精就不限于天地自然,而主要指人之精气,这一以巫术方式出现的“修炼”之术已将性因素深深植入了狐精的嬗变史。因为在道教修炼系统中,“护精”、“结精”、“宝精”都与房中术直接相关,是道教将房中术作为修炼法门之一而要直接达到的养生目的。即在道教修炼观念中,房中术乃是“护精”、“结精”、“宝精”之法;而“护精”、“结精”、“宝精”则是炼形成仙的法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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