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說文》古文作“ ”),所以表示“搴”這個詞的字可以寫作“攼”。[14]“搴”義為拔取、採取,而且多指拔取草類,如《楚辭·離騷》:“朝搴阰之木蘭兮,夕攬洲之宿莽。”《九歌·湘君》:“采薜荔兮水中,搴芙蓉兮木末。”《晏子春秋·内篇諫下·景公獵休坐地晏子席而諫第九》:“寡人不席而坐地,二三子莫席,而子獨搴草而坐之,何也?”《楚辭》中“搴”字尤為常見,揚雄《方言》還以之為楚方言。[15]因此,“冬見芺,攼而薦之”,應讀為:“冬見芺,搴而薦之”。
綜上所述,簡文此節謂:姜原遊於一種名為“玄咎”的建築之内,竟於冬日見可食之芺,於是拔取之,而進獻於上帝。[16]正所謂“苟有明信,澗、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薦於鬼神”。[17]天帝被姜原的虔誠所感動,所以現了足跡,使姜原見而履之,而感生后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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