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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簡《子羔》篇“后稷之母”節考釋

时间:2009-8-8 16:58:14  来源:不详
”;扶,《說文》古文作“ ”),所以表示“搴”這個詞的字可以寫作“攼”。[14]“搴”義為拔取、採取,而且多指拔取草類,如《楚辭·離騷》:“朝搴阰之木蘭兮,夕攬洲之宿莽。”《九歌·湘君》:“采薜荔兮水中,搴芙蓉兮木末。”《晏子春秋·内篇諫下·景公獵休坐地晏子席而諫第九》:“寡人不席而坐地,二三子莫席,而子獨搴草而坐之,何也?”《楚辭》中“搴”字尤為常見,揚雄《方言》還以之為楚方言。[15]因此,“冬見芺,攼而薦之”,應讀為:“冬見芺,搴而薦之”。

綜上所述,簡文此節謂:姜原遊於一種名為“玄咎”的建築之内,竟於冬日見可食之芺,於是拔取之,而進獻於上帝。[16]正所謂“苟有明信,澗、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薦於鬼神”。[17]天帝被姜原的虔誠所感動,所以現了足跡,使姜原見而履之,而感生后稷。


[1] 簡帛研究網站,http://www.bamboosilk.org/wssf/2003/chenjian01.htm。

[2] 楚文字“關”字,可參看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847頁,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7月。

[3] 包山簡的這個字,何琳儀先生已釋為“玄”,並指出春秋金文已有加飾點的“玄”字(邾公牼鐘),與《說文》古文“玄”字同。見《戰國古文字典》,1108頁,中華書局,1998年9月。

[4] 參看裘錫圭《文字學概要》,34頁,商務印書館1988年8月。

[5] 看同上注,112頁。

[6] 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宋刻本《經典釋文》,1624頁,1985年10月。阮刻本《十三經注疏》所附《釋文》無此句。

[7] 參見聞一多《姜嫄履大人跡考》,《聞一多全集》(一),73頁,三聯書店,1982年8月。

[8] 關於簡文“央臺”,陳劍提出以下意見:央臺疑即《楚辭·天問》“璜臺十成,誰所極焉”之“璜臺”。王逸以璜臺為紂之臺,研究楚辭的學者或以爲璜臺為有娀氏之臺,即《楚辭·離騷》“望瑤臺之偃蹇兮,見有娀之佚女”之瑤臺。但以《天問》之璜臺當有娀氏之瑤臺,跟《天問》此處上下文不能密合,故恐不足信。實則“璜”、“瑤”皆美玉之名,“璜臺”和“瑤臺”的命名方式相同,皆非某特定之臺的專名,所以既可指有娀氏之臺,亦可指紂之臺,而不必將其分別坐實為專指某某之臺。陳説可從。

[9] 但此形到底相當於後世的哪個字,尚有待研究。楊樹達認爲金文从九从宮之字就是“宮”字的異體,是在“宮”字上加注“九”聲。見《積微居金文說》(增訂本)179—180頁,中華書局,1997年12月。雖然“宮”(見母冬部)和“九”(見母幽部)聲母相同,韻部陰陽對轉,楊說從音理上似乎講得通,但從幾父壺銘文此字和“宮”字同時出現這種情況來看,此字恐不能遽定為“宮”字異體。

[10] “禹於”二字據王念孫說補。

[11] 《墨子》之文前言高陽命禹,後言禹把天之瑞令,可見這個高陽是天帝。作爲人帝的高陽和禹並不相及。《莊子·大宗師》:“夫道……黃帝得之,以登雲天;顓頊得之,以處玄宮。”是以玄宮為高陽得道升天後的居所。但《墨子》和《隨巢子》中的所謂玄宮還是應該在地上,大概是禹向天帝祈禱的場所,所以禹能在玄宮中受天帝之瑞令。又《管子》有《幼官》篇,諸家以爲“幼官”即“玄宮”之誤,玄宮即明堂(參看郭沫若《管子集校·幼官篇第八》解題部分)。

[12] “四月秀葽”見於《豳風·七月》;毛傳只說“葽”是草,鄭箋疑即《夏小正》“四月王萯秀”之“王萯”,無據。

[13] 見於大鼎(《殷周金文集成》5.2807、5.2808)、者 鐘(《殷周金文集成》1.121、1.122、1.125-8、1.129-31)等銘文。

[14] 楚簡中有時同一個字形可以表示不同的詞,而這個字形對兩個詞的音義來説都切合,很難説哪個是本義,哪個是假借義。如郭店簡《語叢四》“江湖”之“湖”作“沽”,而“沽”這個字形在《上海博物館藏楚竹書(二)·魯邦大旱》篇中卻用為“涸”,但恐怕不能說“沽”的本義就是“湖”,“涸”是其假借義;或者說“沽”的本義就是“涸”,“湖”是其假借義。“攼”字表示“捍”和“搴”是同樣的情況。

[15] 《方言》卷一:“攓、摭、挻,取也。南楚曰攓……”《方言》卷十:“攓,取也。楚謂之攓。”“攓”即“搴”字的異體。

[16] 上引《生民》鄭箋說:“乃禋祀上帝於郊禖”,可見祈郊禖與祀上帝有關係。

[17] 語見《左傳·隱公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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