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蜳的演变过程。
二.
《周易》第三十三简:“ 宗 肤。”整理者曰:“‘ ’,字见于《包山楚简》,或隶定为‘ ’,据帛书,今本可读为‘筮(噬)’或齧。”⑶
生按:此字也见于《郭店楚简·语丛四》,字形当隶定为。《语丛四》云:“善事其上者,若齿之事(舌),而终弗。”我曾在《郭店楚简字词考释》曾将此字隶定为(),以为即齧或噬字之异构(齧噬本为一字一词,后来发生分化)。⑷()字的构形当分析为从齒,声,而实际上就是(辥櫱糱所从的声符,“辛”为“ ”之变形)。其后简帛研究网站发表王宁先生《释郭店楚简中的“噬”与“澨”》一文,与余说略同。⑸今得上博竹书《周易》,与传世本“噬”字互为异文,益可信余与王君之说之不误。
三.暜
《周易》第四十四简:“初六,井暜不食,旧井亡禽。”整理者说:“‘暜’,普之本字。《广韵》:‘普,博也,大也,遍也。’”⑹陈伟先生读暜为替。⑺
今按:当以陈说为是。但需要指出的是,该字上部所从不是象两人并立的竝字,而是替字的初文。中山王鼎有 字,张政烺先生曾据《说文》“废,一偏下”之说解,考订此字为替字初文。⑻替的本义为代替,引申为废弃。
四.朻
《周易》第四十五简:“九晶:井朻不飤,为我心 。”整理者说:“‘朻’,读为‘救’,同韵部,挽救,或读为收。”⑼又同简:“井收勿寞,又孚元[吉]。”整理者说:“井受救治,不再冷落、荒废。”⑽
生按:读‘救’或‘收’,似均于文义不合。但整理者以为前后二个“朻”字用法相同,应是可取的。“朻”当是“ ”字之借,二字古音均在幽部,故可以相通。传世本《周易》:“井渫不食,为我心恻。”“ ”与“渫”字异义同。《说文·斗部》:“ ,挹也。从斗, 声。”段注:“挹亦抒也。……古音盖在三部(即幽部——引者)。”《说文·手部》:“抒,挹也。从手,予声。”又《斗部》:“斜,抒也。从斗,余声。”段注:“凡以物挹出之谓之斜。”又《水部》“浚,抒也。”又:“渫,除去也。从水, 声。”《水经注·汶水注》:“树前有大井,极香冷,异于凡水。不知何代所掘,不常浚渫,而水旱不减。”由此可见, 斜(抒)浚渫数字均有淘井义,故辗转相训。
五.
《仲弓》第二十六简:“恐 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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