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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来清代汉学思想性问题研究述评

时间:2009-8-8 16:38:39  来源:不详
、重行为效应的色彩。”并且,“乾嘉时期的学统重建,以上续孔孟学统为旗帜,彻底打乱了宋明以来儒学‘心性理气’、‘道统’与‘学统’的传承谱系,体现出历史发展的延续性和非延续性的统一”,其表现形式虽然是“复古”,但其历史内容却是“近代指向”(34)。应该说,周积明的相关研究,进一步从理论上概括和深化了“乾嘉新义理学”的概念和内涵,虽然其评价和定位不免偏高,但无疑在更广阔的领域内推展了“乾嘉新义理学”的观察视角和研究范围。
    与周积明的研究相呼应,陈居渊《清代“乾嘉新义理学”探究》一文,也就“乾嘉新义理学”的若干问题作了探讨。作者通过对“乾嘉新义理学”的概念、特征及其与乾嘉学术关系的分析和阐明,提出了如下看法:其一,“‘乾嘉新义理学’并不始于戴震,而是自晚明至清初以来反理学思潮发展至乾嘉时期的必然结果,它已不再局限于讨论宋明理学那种形上性理之学的旧范式,而是转向发掘经学的思想性与社会制度、行为文化相结合的新尝试”;其二,“‘乾嘉新义理学’不仅与如风捕影的程朱理学划清界限,而且激活了清初以来被汉学家所淡化了的经术经世观念,弥补汉学家重考据、轻义理的倾向,重新确立经世致用之学”;其三,“‘乾嘉新义理学’也是对乾嘉汉学原有理论的重要补充,它为经典诠释突破原有汉学范围的限制提供了可能”(35)。
    与乾嘉义理学的研究相关的,是一些学者着眼于考据学方法论所作的探讨,即试图探寻汉学家由文字音韵训诂考据阐发经书义理的途径和方法。实际上,这一问题,余英时在20世纪70年代中叶就已经提出。他说,在方法论的层次上,宋明理学偏于思,清代考证则偏于学。而“清儒所向往的境界可以说是寓思于学,要以博实的经典考证来阐释原始儒家义理的确切含义”。又说:“要之,就清儒来说,如何通过整理经典文献以恢复原始儒学的真面貌,其事即构成一最严肃的客观认知的问题。”(36)对此,一些学者作了进一步的探讨。
    王俊义撰《钱大昕寓义理于训诂的义理观》,以钱大昕为个案,分析了其寓义理于训诂的义理观。作者认同余英时《论戴震与章学诚》一书所阐发的主要观点,但却不赞同余氏将钱大昕置于戴震的对立面,视之为“纯粹的考证学家”,故而作者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就钱大昕的义理观问题进行探讨。作者认为: “包括钱大昕在内的乾嘉学者,不仅承认义理之学,而且有自己的义理观。”就义理之学而言,宋明理学家讲“性与天道”,钱大昕则反对这些“虚灵玄妙之论”,强调“儒者之学,在乎明体以致用”。由此可见,“宋明理学家和乾嘉学者都讲义理之学,但各自的思想内容不同。”在作者看来,“从宋明理学家的心性理气义理,到乾嘉考据学家的经世之义理,正反映了学术思想的一种转变。”而钱大昕等乾嘉学者主张通过文字、音韵、训诂以寻求经书义理,“实际上就是寓义理于训诂之中,也是钱大昕之义理观的基本思想。”作者进而分析这种义理观的长处和局限,认为“从求得经书的原义角度说有一定的正确性、合理性”,但其本身却限制了对思想义理的追求,“因为属于义理范围的思想理论的探讨,需要一贯与综合的思维方式与方法,不同于考据学所运用的归纳与分析的方法。这正是偏重于考据的钱大昕等汉学家所缺乏的。”尽管如此,钱大昕仍然“通过经史考证,在自己的义理观范围内,不仅有许多可贵的史学思想和理论,而且也不乏经世思想”。因此说,钱大昕“绝不仅仅是一个纯粹的考据学者”(37)。
    黄爱平先后发表《乾嘉汉学治学宗旨及其学术实践探析》、《戴震的学术主张与学术实践》、《试析乾嘉学者的文献研究与义理探索》等文(38),比较集中地从方法论的视角,对以戴震、凌廷堪、阮元为代表的乾嘉学者从事义理探索的不同途径进行了探讨,并结合汉学的治学宗旨,揭示其特色,分析其长短得失。以戴震为例,其学术主张实际上是客观与主观的结合,即一方面强调“由字以通其词,由词以通其道”,重视经书文字、音韵本身的客观考证;另一方面又强调“心之所同然”,并最终归结到个人心志的主观认同。由此出发,戴震在通过文字、音韵、训诂、考据来探索经书义理的学术实践中,走出了一条别具特色的学术道路。其代表作《孟子字义疏证》实际上是藉用“明道”的名义,采取“疏证《孟子》字义”的方式,来阐发自己的义理思想。再就凌廷堪、阮元而言,作者认为,凌廷堪由《仪礼》的研究考证入手,在归纳条理、发明义例的基础上,进一步思考推阐,提出“复礼”的思想主张,试图以“礼”代“理”,恢复真正的圣人之道;阮元则注重对古代经典文献常见之字词概念的考释,举凡论“仁”,解“性”,考“敬”,释“顺”,说“格物”等,无不返本溯源,穷究本末,以恢复经典文献的原义和圣人之道的原貌。比较而言,戴震学术实践的起点是“我注六经”,即客观的训诂考据;终点却是“六经注我”,亦即主观的借题发挥。虽然偏离了汉学的学术路径,却因此而建立了自己的理论体系。以凌廷堪和阮元为代表的汉学家,则试图在文献研究和经籍考证的基础上,恢复儒家经说,发明圣人之道,建立新的经学传承,以取代理学的道统传承和理论体系。但因其学术路径的顶点是回到原始儒学,故而最终束缚了自身在哲学思维和理论思辨上的发明和创新。可以说,作者的研究,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汉学家义理探索与其治学宗旨之间千差万别的联系。
    此外,还有学者各从不同的角度来观察和评判清代考据学的思想性。许苏民针对朱维铮将学者与思想家判然二分,并且认定乾嘉时期“思想界的沉闷达于极致”的观点,分别着眼于真、善、美的不同领域,论述了乾嘉学者的思想建树,指出“乾嘉思想界并不比实行开明专制的汉唐时代逊色”。同时,作者还就思想与思想家的界定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思想是一个极其广阔的领域:经济思想、政治思想、法律思想、伦理思想、文艺理论、宗教教义、哲学学说,都是思想”;“只要学者们能在各自的领域中有独到的思想建树,就可以被称为‘思想者’,其卓越者即为‘思想家’”(39)。葛兆光则立足于“重建知识世界”的视角来观察清代考据学,认为清代的考据学“失去了有问题意识的考据取向”,由此而导致“知识与思想剥离开来,使知识失去了思想性的追求,而思想也失去了知识支持,成了悬浮空洞的道德训诫”。但作者仍然肯定,在“另一部分考据学家中,借用知识来表达思想的有意识尝试却从来就没有中断过”。并且,“通过对古代思想的关键字词的梳理来表达思想的风气,却由于文字、音韵、训诂之学的日趋精密而开始浮现”。作者认为:“当考据学一旦介入思想世界,并被用在思想经典的真伪辨认、关键词语的历史梳理上时,它在思想史上确实可以充当表达思想的方式,而当考据学一旦试图改变圣贤经典对世俗常识、古代知识对近代知识的绝对优先原则,重新确立是非真伪的判断理性时,它在思想史上确实隐含了革命性的意义。”(40)
    从台湾方面来看,对乾嘉义理学的探讨,可以说视角比较多元,研究也比较细致。有的立足于乾嘉义理学本身,力图发掘出其独特的内涵,如林启屏《乾嘉义理学的一个思考侧面——论“具体实践”的重要性》,指出清儒在思想义理的表现上,高度重视和强调“形下世界”和“具体实践”;“在儒门义理的争胜中,虽然未能开发‘内圣’之学的幽微高明,但是他们强调‘实’学的精神,诸如重视‘五伦’关系的思考,甚至提出‘以礼代理’的呼声,又或者重新考定‘古礼今用’的努力,都已经触及到‘入道’的真功夫问题”。据此,作者认为:“就乾嘉学者努力恢复儒学的‘具体经验’之面向而言,可以说清儒之表现实与宋明儒之努力,各有千秋,我们都应当给予相当程度的重视。甚至,彼此还能相互发明,互添深意。”有的探讨乾嘉学者的治学方法论,如张素卿《“经之义存乎训”的解释观念——惠栋经学管窥》,通过疏理“经之义存乎训”这一惠氏家学所凝聚的重要经学宗旨,指出此说系惠栋确立的“一种经学的解释典范”。并认为:“此种典范,就其旨趣而言,它揭示一种根柢于经典以考论义理的意向,此意向仍蕴含经世致用的终极关怀;就其方法而言,它开展出博考汉儒古训,据以训解经典的学术门径,关注于经典的历史脉络,冀能沟通古、今语言的差异,训诂之学成为理解经文、探讨义理的进路;此外,就其经解形式而言,它标榜依古训以通经,经典的解释,即存乎以‘述’为主的征引考据之中,这样的‘古义’,成为具代表性的一种解释类型。”有的注意到乾嘉学者的经世思想和社会关怀,如林庆彰《清乾嘉考据学者对妇女问题的关怀》,着眼于传统妇女在身心上最受戕害的室女守节、妇女改嫁、缠足等问题,阐发了乾嘉考据学者的言论及其思想观念,藉此说明“他们仍有相当高度的社会关怀”(41)。
    另有一些学者则循着自己原有的思路,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张寿安撰著《十八世纪礼学考证的思想活力——礼教论争与礼秩重省》,以“儒学思想的主轴”礼学为研究对象,深入探讨了儒家礼秩思想在18和19世纪的变化,特别阐发了清代中叶礼学考证背后的思想与意义。该书的研究,可以说是作者《以礼代理》一书的延伸和深化。当年《以礼代理》发表之后,在获得广泛好评的同时,也面临更深层次的挑战与提问。其中,礼与理的对话,情与理 (礼)的重整,是18世纪礼学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作者以数年的思考和研究,回应了这些挑战与问题。在本书中,作者将清代礼学思想研究撮要成三大议题:一是“清代礼学和明代礼学有何差异,清代礼学的特质又是什么”;二是“明清以降思想界肯定人性情欲之私,也就是‘理存乎欲’思想成为新的情理结构之后,清儒对当下‘礼教’的态度有何改变?兼及经典注疏所反映的礼原则,和民间社会的礼实践”;三是“清儒的礼学研究究竟是回归于古典考证,走向更为严格、保守?还是具有新的思想活力?它和十九世纪以降的反礼教思想可有联系”。对此,作者分别从明清礼学转型、“亲亲”“尊尊”二系并列、“为人后”与“君统”独立、嫂叔服制与“男女有别”观念、“成妇”“成妻”与婚姻成立等五个议题,讨论了从宋明至清的变化。以婚姻关系何时成立为例。在传统婚姻观念中,婚姻的意义有“成妇”和“成妻”两个概念。前者指成为夫家之媳妇,也称为“子妇”。后者则指成为该男子的妻子,也称为“夫妇”。而二者既与一定的仪节相关,也分别凸显出不同的价值观念和思想意义。比较而言,儒家经典和历代律令更为重视“成妇”,即相对于男女双方的结合,更为重要的是两个家族的结合,亦即和合二姓,传衍子孙。这种“成妇重于成妻”观念的形成和强化,成为宋代以降特别是明清时期妇女悲剧命运的根源之一。即无论是否具有事实上的婚姻,只要名义上成为男方家族的“子妇”,女性就应当为其守节尽孝。而乾嘉时期的学者通过对婚姻仪节和相关经典的重新考证,鲜明地提出了“夫妇,人道之始”的主张,试图为婚姻关系重新定位,将“成妇重于成妻”的观念转向“成妻重于成妇”,即将传统“家族结合式”的婚姻观念,导向以“男女结合”为主体。可以说,乾嘉学者对婚姻仪节的考证和对婚姻意义的反省,不仅凸显了考据学家对社会现实的关怀,而且反映出18世纪礼学考证背后的思想活力。通过上述各个议题的研究,作者认为,清代的礼学考证展现了三方面的思想特质:“首先,它和明清以降的情欲论述紧紧相扣,在考证制度的同时也建立了新的情理观。其次,它对宋明礼学(经典诠解)提出严厉批评,并攻击宋明礼教。再次,它本身形成一个‘礼秩重省运动’,其中暗潮汹涌着宗法礼秩与新情理之间的拉扯、脱臼与困阸,为十九世纪末以降的反礼教思想提供了相当的‘暗示性’;而其知识考古所展现的思想再造活力,对近代新伦理观的出现,也不可谓无潜移之功。”因此,作者相信,“礼学思想将是重新诠释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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