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的。其次,以“原始凭据、字据、记录”三个内涵有交叉的概念来描述徽州文书的表现形态,有语义重复之处。而后两种定义不是真正的定义,实是对徽州文书的解释。因为,下定义时不能用宾词中的概念来解释主词中的概念,这样是同义反复,说徽州文书是徽州历史上形成或遗存下来的公私文书,并不能说明徽州文书到底是什么。再者,以书信、契据、案卷、账簿来定义徽州文书也不合逻辑,因为它们都是徽州文书的具体表现形态和某些种类,是徽州文书这一概念外延指涉的对象,无法说明徽州文书这一概念内涵的本质属性。
在此,以文书的定义为基础,吸收学术界研究的合理成分,是否可以给徽州文书这样一个较科学的定义:徽州文书是徽州历史上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为从事或解决某些实际事务活动而制作的程式化的书面记载。这个定义清楚地说明了徽州文书的不同制作主体——徽州历史上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而不是现代的人;徽州文书制作的内容及其目的——为从事和解决某些实际事务活动;徽州文书的表现形态——程式化①的书面记载。
(二) 徽州文书的主要特点
学术界对徽州文书主要特点的认识大体上是相同的,并指出这些特点是国内同时期其他民间文书档案难以相比的。②
1.数量大。虽然学者们对已发现的徽州文书数量的估计不同,但有一共同认识,那就是其数量巨大,最保守的估计也在20万件以上,而较乐观的估计则达35万件。
2.种类多和涉及面广(或称为全面性和系统性)。周绍泉认为,这一特点包括两方面的含义,首先是指其所涉范围几乎包括了徽州政治、经济、文化、民间交往、习俗及信仰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由此,也使其种类繁多。其次,是指徽州文书形成所涉及的地域不限于徽州。由于徽籍人士或为官或经商或游学,足迹遍及国内乃至海外,因此不能说徽州文书只是徽州的文书。
3.跨越的历史时代长(或称时间跨度大)。虽然目前对徽州文书上下年限的划分不同,从目前已发现和收藏的情况看,一般认为是从南宋到民国时期(1949),这样徽州文书所历时间跨度至少有七八百年。
4.连续(系统)性强。周绍泉说,所谓连续性是指现存徽州文书历史的延续不断。刘伯山说,徽州文书往往是同一户的文书累积几十、上百、几百份,所涉年代历经十几甚至几十个朝代,横向上彼此关联、相互联系,纵向上前后呼应、连续相承。
5.典型性。学者对典型性的理解不尽相同。如王国键等认为,徽州文书是中国晚期封建社会平民档案中的典型资料,典型地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农村社会。周绍泉则说,典型性是指一些个案资料具有某种代表性。
6.民间性,即其来源的民间性和其内容反映的是社会民众的日常生活和行为。文书包括公私文书,而现存的徽州文书多数是民间文书,这是学术界的共识。民间私人文书到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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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所谓的文书程式,是指有关文书组成部分的整体结构方式和某些特定结构部分所必须具备的固定要素、特殊用语的组合规定。
② 参见周绍泉《徽州文书与徽学》,《历史研究》>2000年第l期。刘伯山(云耕子)《徽州文书的特点及其遗存》,《徽州文书研究》第一辑;《“伯山书屋”藏徽州文书简介》,2000年国际徽学研讨会交流论文。王国键《徽州文书档案与中国新史学》,《徽学》第2卷,《徽州文书档案的特点和价值》,《档案学研究>》2001年第3期。严桂夫主编《徽州历史档案总目提要·徽州历史档案总论》,黄山书社1996年版。
整个徽州文书中占多大比例,对此做具体研究的不多。据笔者研究,民间私人文书在徽州文书中占7O%~80%。①
一些学者认为徽州文书还有其他特点。如周绍泉说,徽州文书除有连续性和典型性,还具有启发性、具体性、真实性的特点。我认为,真实性、具体性等是文书档案的共同特点,并非徽州文书所固有,不必将其列为徽州文书的特点。
二 徽州文书的史学学术价值
学术界公认徽州文书有多方面的重大价值,“它们是博大精深的徽州文化丰富性及典型性的真实反映,在业已成为国际性显学的徽学研究领域意义尤为重大,同时,在历史学、社会学、文化学、文献学等方面也都有重要的学术价值”[1](p359)。但是,由于人们对徽学学科性质的认识不同,有视之为综合学科,有视之为社会(经济)史,有视之为文献学范畴的契约文书学,有视之为历史文化学等,②因此,人们对徽州文书价值的具体认识不尽相同。不过,徽学界大多还是从史学范畴来讨论其学术价值的,下面便从两方面予以介绍。
(一) 在方法论和史学研究范式转换上的意义
学术界都公认,徽州文书的大量发现才催生了徽学这一新学科。周绍泉、栾成显等从徽州文书种类繁多、数量巨大、内涵丰富、跨越历史年代久,对它既可作定量定性研究,又可作连续追踪考察的特点出发,运用史学家王国维的“古来新学问起,大都由于新发见”和以纸上之材料与地下新得之材料互证的“二重证据法”理论,深入分析了徽州文书的发现对徽学产生的决定作用。栾成显说,徽州文书的文献史料价值无论在质还是在量上,都是宋特别是明清其他档案文书无法比拟的,“徽州文书的大量发现,在徽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徽州文书这一新发现,一门新的学问即徽学也兴起了。这恰是王氏预言的一个印证”[5]。周绍泉说,正是由于徽州文书的诸多优点与特点,“吸引了许多研究者全力以赴地研究它,以致出现了一门以徽州文书研究为中心、综合研究社会实态、探寻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发展变化规律的新学科——徽学”[6]。
他们进而认为,以徽州文书为基础的徽学新学科的形成将对中国现当代新史学的转型起到直接的推动作用,将会给中国当代史学发展带来“革命性的变化”。栾成显说,王国维的史学方法突破了以文献证文献的局限,开辟了2O世纪中国史学研究的新方向和道路。而包括徽州文书在内的徽州历史文献的开发与利用,“将使徽学研究大大突破传统国学以文献证文献的局限,走典籍文献与文书档案互证这一合乎2O世纪学术发展潮流的先进道路,这将开辟中国史特别是明清史研究的新局面”。同时,“从历史学的分类来说,它涉及到政治史、经济史、思想文化史、社会史、法制史、教育史、军事史、科技史、艺术史等等,这就为历史学的跨学科研究准备了丰富的资料”。[7](p1,8)周绍泉说,徽学“将给宋代以后的中国古代史特别是明清史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因为现代史学追求研究社会实态,同时现当代科学的发展潮流是改变近代以来学科分化现象,走学科整合(或综合)的道路,而“徽州文书为这种按历史本来面貌做综合实态研究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他又说,陈寅恪曾说,“一时代之学术,必有其新材料与新问题。取用此材料,以研求此问题,则为此时代学术之新潮流”。那么,能否将徽州文书视为我们这个时代的新材料?能否将“取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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