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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的精髓——和合学源流的考察

时间:2009-8-8 16:49:59  来源:不详
若无分,何以和合;若无和合,何以讲分?由水火草水等万物而推及社会礼仪制度、伦理道德。

和合在人的精神情感方面的体现,譬如“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gé@④诡yì@⑤ài@⑥而不能无时至焉。故人之欢欣和合之时,则夫忠臣孝子亦gé@④诡yì@⑤而有所至矣。”(《荀子新注》第329 页)祭祀作为人的心意和思慕情感的寄托,在人们欢乐和合的时候,使人们受感动而哀思自己的双亲或君主,若没有祭祀这种形式,人们的哀思就不能表达而只能把哀思积集在心中。和合的氛围能唤起人们思念父母之情。荀子认为,音乐与祭祀相似,都是主体人内心情感的发动,以调整人内心各种思想情感的变化。譬如在祖宗的宗庙中听音乐,使君臣上下“和敬”,在家内听音乐,使父子兄弟“和亲”,在族党内听音乐,使少长“和顺”。“故乐者,审一以定和者也,比物以饰节者也,合奏以成文者也”。(《荀子新注》第333页)音乐要审定一个中音作为乐调和谐、和合的基本音,再配合各种乐器,合奏成一支和谐的乐曲。这种和谐、和合的和谐、和合的乐曲,沟通了宗庙、乡里、家庭内部人们的情感,唤起了追祀祖先的情思,增强了宗庙、乡里、家庭凝聚、团聚的力度。

在荀子看来,和合是音乐根本精神的体现。“且乐也者,和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荀子新注》,第338 页)音乐形式所表现的是蕴涵于这种形式之中的一种永恒不变的内容,这就是和合。其实,和合既是音乐形式的外在呈现,亦是音乐内涵的精蕴。和合贯通于音乐的内外。和合犹如社会中礼所体现永恒不可易的根本原则一样,这里“和”与“理”相对应,具有形上学的品性。虽然和与礼有区别,但礼亦以和为自身存在的根据,“审节而不和,不成礼;和而不发,不成乐”(同上书,第444页)。审察礼仪制度而不和谐、和合,就不成其为礼,因而礼这种形式或现象,必须以和谐、和合为标准,来审察一切。这样,和合便具有一种超越性和形上性。

法家韩非从不同角度论和。“大奸唱则小盗和,竽也者,五声之长者也,故竽先则钟瑟毕随,竽唱则诸乐皆和。”(《解老》,《韩子浅解》,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165—166页)音乐是多种乐器和谐地合奏,这与荀子《乐论》思想相近,但合奏必有一乐器为主,其他乐器的演奏都以与某一乐器相和应,强调主与从、唱与和的关系,这在荀子的《乐论》中并不明显。韩非和的内涵,一是指一种主体人内在的情感或心态,“积德而后神静,神静而后和多,和多而后计得,计得而后能御万物”(同上,第150页)。和是指无喜怒、无哀乐的冲和心态,这是从内在说;二是从外在说,和是一种和气,“孔窍虚,则和气日入。故曰:‘重积德’。夫能合故德不去,新和气日至者,蚤服者也”。(同上,第150页)孔窍可指五官,五官空虚就能与外在的和气交通无碍。

《吕氏春秋》与《荀子》一样,把合作为万物产生的根源。“夫物合而成,离而生。知合知成,知离知生,则天地平矣”(《有始》,《吕氏春秋校释》卷十三,学林出版社1984年版,第657页),这里合是指天地阴阳的和合,如父母的结合,形成婴儿之体;离是指一物脱离另一物而独立,如婴儿脱离母体而生。若无和合而成,哪来离而生。这是天地自然变化的常道。“阴阳变化,一上一下,合而成章。浑浑沌沌,离则复合,合则复离,是谓天常。”(《大乐》,《吕氏春秋校释》卷五,第255页)“合而成章”,汉高诱注:“章犹形也”,即合而成物之形。合成离生,离生合成,相互变化,呈一规律性的现象。
    《吕氏春秋》所说的合,实乃和合。“天地有始,天微以成,地塞以形。天地合和,生之大径也。”(《有始》,同上书卷十三,第657页)吕氏天地有初始的说法,与庄子对于天地有无初始的追根究底的诘难异趣,天地阳阴微而生物,塞以成形。生的大道是两个对立事物的合和。这是对生命、生存的关怀,也是对如何生的追根究底。生的穷究,便是和合,有和合,然后有生成。有对待、有分离、有差异,才有和合的精神。

《吕氏春秋》认为对声色之美的追求是人的本性所使然。“凡乐,天地之和,阴阳之调也”(《大乐》,同上书,卷五,第256页), “声出于和,和出于适,和适先王定乐,由此而生”(同上书,第255 页)。这是从音乐发生的角度,回答如何发生的问题。音乐是各种不同的乐器,奏出的各种不同声音的和合,才构成一曲美妙的、和谐的交响乐。之所以构成和声,是由各种乐器所演奏的声音的适宜。音乐的功能在达到心境和平,“心必和平然后乐,心必乐然后耳目鼻口有以欲之,故乐之务在于和心,和心在于行适”(《适音》,《吕氏春秋校释》卷五,第272页)。欢乐的获得不取决于对象本身,而是取决于主体自身的心境。音乐的任务在于调整主体人心,使人心境愉悦,人心愉悦也需要音乐的和平,和平又出于公道。主体在和平的心境状态下,才能对美声的感受而形成美感效应。当然吕氏亦不否定外在因素,心有适,乐亦有适。“衷也者适也,以适听适则和矣。乐无太,平和者是也。”(同上,第273页),乐器的音量大不过钧,重不过石,无过于制,这便是适;若过于制,刺激人的生理感官,引起不适,便不是衷音。衷音是不越过制,恰到好处的适,使主客体和合一致。音乐的和声能陶冶道德情操,“故君子反道以修德,正德以出乐,和乐以成顺,乐和而民乡方矣”(《音初》,《吕氏春秋校释》卷六,第335—336页》。)音乐在对人的潜移默化中提升人的道德修养水准,调整人的心理平衡、和谐。

先秦作为中国文化思想元始阶段,不仅提出了和合概念范畴,而且管子、儒道、墨法各家对和合范畴作出自己的理解。和合不仅是天地万物产生的根据和纷纭复杂事物现象后面的存有,而且是社会主体政治、道德、艺术、日用交往活动的准则、原则、原理和主体人心理感受、情感愉悦、身心协调的尺度。管子的和合是作为蓄养道与德,即形上学层次和实践道德层次两方面目标的追求,他与墨子把和合作为社会和谐安定的调节剂和家庭社会不分裂的聚合剂的工具价值层面来看有异。儒家和合是人格理想和社会理想的价值目标的追求,为达此目标,而经诸多中介环节,以达天人、主客的和合统一。如果儒家和合是人为的,那末道家的和合是无为的,天地自然便存有天和与人和、天合与人合的天乐与人乐。这种和合具有形上学的义蕴,而与儒家重和合的实用层面义蕴有别。法家的和合强调有主有从、有唱有和的和合,缺乏平等的原则。《吕氏春秋》的“和出于适”,是对于和合的平等的追求,适的衷音是对于注重钧石、大小、轻重任何一方面的排斥和调整,以追求和合的境界。对于音乐来说,和合是音乐根本精神的体现,得到众家的认同,这是人们对音乐功能的认识。

二、合和父子百物化

秦末的社会动乱,促使秦的速亡。陆贾、贾谊在反思秦亡潮流中,指出秦失败的原因在于,“秦国失理,天下大败”(贾谊:《时变》,《新书》卷三),“失理”即“失礼”,亦包括失掉其自身存在的合理性、现实性。仁义作为维系社会人伦关系的基础,它贯穿于各种社会关系之中,亦蕴涵于万象的各种现象之中。“乾坤以仁和合,八卦以义相承”(陆贾:《道基》,《新语》上),天地乾坤,八卦万物以仁义作为和合的原则,只有以仁义为尺度,和合才是合理的。贾谊对正反两面多方分析以后,指出“刚柔得道谓之和,反和为乖戾;合得密周谓之调,反调为戾”(贾谊:《道术》,《新书》卷八》)。追求刚柔得道、合得密周的和调,反之便乖戾;乖戾便失理、便仁义不施;失理就导致动乱和失败。汉初的和合论,是对于秦政严重失调而引起社会失衡的调整。

汉代为把社会引向安定,除以仁义为指导思想外,还必须确立一套礼乐制度。中国古代礼乐是相互联系的,乐不仅是艺术,而且是教化人民的一种手段:“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乐记》,《礼记注疏》卷三十七,阮刻《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527页)乐的功能和作用与礼刑政虽有异,但其宗旨都是为了齐一人民,不使其为非作乱。其实是四者和合,以求社会安定。如果说礼、刑、政是依赖外在的制度、规章、政令以及国家暴力、法律来完成治道,那末,音乐是人内心情感的发动,即“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记》,同上书,第1529页)的意思。

《乐记》认为,音乐以其和声,使人与社会、人与人关系进入和合境界,“是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故乐者,审一以定和,比物以饰节,节奏合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乐记》,同上书第1545页)乐在不同氛围中,可产生不同的情感、情感交流,作出不同的回应。这种情感不是以情绪形式呈现的自然之情,而是一种道德伦理之情。“和敬”、“和顺”、“和亲”的伦理道德情感是君臣、长幼、父子等伦在宗庙、乡里、闺门内同听音乐所产生的效应。这种效应与中国古代血亲宗法关系相联系,使人们在音声的愉悦中提升精神境界,融为一体,这是“合和父子君臣”之意。

《乐记》的核心内涵和最高境界是中和,即和合。和合是乐文化的根本精神,它与天地万物之情相贯通。“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和故万物不失,节故祀天祭地。”(《乐记》,《礼记注疏》卷三十九,阮刻《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545页)天地之气,犹阴阳之气,两者“和而生万物”(孔颖达疏《乐记》,《礼记注疏》卷三十七,同上书,第1530页)。不和,则天是天,阳是阳;地是地,阴是阴,怎生万物?和而生物,即和化物。“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乐记》,《礼记注疏》卷三十七第1530页),汉郑玄注:“化犹生也”(同上)。乐作为天地之和合,而推及和为万物化生的原因,和就不是单纯的天与地、阴与阳之气的连接词,亦不是单纯两个不同质的要素媾合的方法,而是具有独立的万物之所以产生的原因和根据的涵义,这就赋予和合以形上学的性格。

和合的这种形上学的性格,在《淮南子》中有所展开。“天地之合和,阴阳之陶化万物,皆乘人气者也”(《本经训》,《淮南鸿烈集解》卷八),天地和合阴阳之气,化生万物。天地阴阳为对待两极,“天地之气,莫大于和。和者,阴阳调,日夜分,而生物。春分而生,秋分而成,生之与成,必得和之精”。(《汜论训》,《淮南鸿烈集解》卷十三,第432页)《淮南子》对“和”作明确规定,和就是阴阳对待两极的调和、统一。汉高诱注:“和,故能生万物”。(《汜论训》,《淮南子注》卷十三,《诸成集成本》,世界书局,1939年版,第七册,第216页)和有两方面的涵义:一是天地万物的生成,必以和合为根据,这是和对万物而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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