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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中国心理文化与中国古典诗歌

时间:2009-8-8 16:51:02  来源:不详
用瓢把酒浆舀起。”农耕民族的发展依赖于天人的互动与和谐,深具对天地自然的感恩意识,因此周族透过“执豕于牢,酌之用匏”的祭祀仪式表达了深厚挚诚的感激。《公刘》诗中已不再有半人半神的英雄主人公的奇幻业绩的铺陈,取而代之的是英勇豪迈的周族先民们的真实朴素的群像。
  “笃公刘!匪居匪康。……既庶既繁,既顺乃宣,而无咏叹。”意思是说:诚实仁厚的公刘,不敢安居,不敢安享。……人民众多,富庶繁盛,民心归顺,心情舒展,没有怨尤,无人长叹。”
  诚实笃敬、“匪居匪康”的人生态度是人的理性精神的自我肯定,忧中作乐、“既顺乃宣”的快乐诗情则体现了人的感性世界的丰富与完整。感性和理性的谐适互补就这样构成了中华民族忧乐圆融的境界品格。立足现实人生,描写人和人的活动,体味人在天地间逐渐展开自己的美好历程,讴歌人生境界的提升与成长,这些都把中国的古典史诗提升到了一个恢宏生动的新高度。
  《豳风·七月》的制作就在周人初到豳地不久,它是《国风》第一长歌,共三百八十三字,这样的长度完全是和夏代晚期的复杂的劳作节奏、发达的音乐与舞蹈相匹配的。它上承《九歌》、《生民》,下启成于殷商时代的《商颂》,更奇迹般真实地描摹出早周公社农民四季生活的风情长卷,并因而具有了不朽的价值。具体说来,《七月》的艺术性就在于诗中以细密敏锐的观察体悟构建起生命节奏周而复始的有序循环。而月令、时序的神妙编织正完美地再现了周人在豳地平原那“一派古风、满篇春气”[2]的审美生活。诗中集中歌咏了周人从周历四月到十月的农事活动。简单的物候变迁在“农夫”的眼里却变得那样朴素动人,听他津津有味地说给你听,竟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
  “六月食郁及薁,七月烹葵及菽。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七月食瓜,八月断壶,九月叔苴。采荼薪樗,食我农夫。”
  意思是说:六月里能吃到樱桃野李,七月里煮些葵菜、豆角充饥;八月里打些红枣来吃,十月又一轮稻子到季。割下稻子酿成甜酒,盼着对寿数能有所补益。七月就有南瓜可吃,八月又把葫芦摘起;九月里挖鱼腥草来吃,掐些苦菜,再砍些臭椿烧柴,我们农夫就这样养活自己。你看“农夫”们的日子虽然艰苦,过得却是多么有滋有味!上古中原气候温暖湿润,所以夏历六月就可“断壶”、“剥枣”,许多作物的收获季节都比现在提前一两个月。但要到夏历八月,新一轮的稻子才可到季,七月时青黄不接,就只好用像“苴”(的借字)一类的野菜来“食我农夫”了。日子是清苦的,可是诗的节奏却是欢快的,无处不流露着周人那欢乐祥和、“怨而不怒”的仁厚品格。难怪顾随先生说:
  “《七月》又写出中国人民之乐天性,……《七月》写人民生活,不得不谓之勤劳,每年每月都有事,而他们总是高高兴兴的。这样的民族是有希望的,不会灭亡的。”[3]
  商族属东夷族团,是炎帝族系的后裔,很早就是游牧民族,长期过着“逐水草而居”的经济生活,农业并不发达,它“因水草而转徙”所以迁徙频繁。前1558年商族成为天下共主以后,其精神生活仍保留着东夷族团欢乐奔放的娱乐性传统。《商颂·那》是商族迎牲献祭之前所用的乐歌,从格调上看,它应当是产生在商的族邦统治正处在上升时期(仲丁迁都以前的五世十王)的作品。“自古在昔,先民有作:温恭朝夕,执事有恪。”意思是说:自从古昔传到今,先人往哲的遗训:朝朝暮暮心温恭,祭神祈福要诚恳。商族子弟祭祀祖灵成汤的欢欣狂热的气氛中夹杂着浓重的“恭”、“恪”的战栗色彩,这是因为此时商族的宗教信仰尚属自然的而非伦理的,商族信仰中的神灵喜怒莫测、随时可能降罪于人,这一点与周族就有很大的区别。但商族迁殷之后,农业渐渐成熟,比重超过了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变更当然制约着生命体验的演进。盘庚之世所作《商颂·长发》是商族于郊祭场合祀天而以其烈祖成汤和伊尹从祀的乐歌,从玄鸟的传说一直赞美到成汤剪除韦、顾、昆吾和夏的赫赫战功,具有鲜明的英雄史诗风格。
  “帝命不违,至于汤齐。汤降不迟,圣敬日跻。……昔在中叶,有震且业。允也天子,降予卿士。……何天之休,不兢不,不刚不柔。……何天之宠,不震不动,不不竦。”
  意思是说:往昔时在商的中世,有威力而且有业绩。诚信呀皇天之子,皇天降予贤良卿士。载蒙上天的荫庥,不强争不苛求,不太刚不过柔。载蒙上天的宽宠,不震慑不摇动,不怯馁不惊恐。值得注意的应该是此诗中所展现的商族“天命”观念的伦理内涵。“帝命不违”、“天休”、“天宠”的信念背后有着和农耕发展相适应的内省精神。以“允”、“敬”为基本德行,崇尚“不刚不柔”的中和境界,这无疑是对商前期的狞厉、战栗的精神气质的超越。商族对“天命”的新理解的逐渐生成使得处于这一时代的《长发》具有了奔放和深沉的错综之美。这种对“天命”的新理解同时造就了殷商公社农民情理谐适的精神风貌,并为整部《诗经》的伦理主义的生命基调和“以理节情”的风格神彩埋下了种子。 

2.2:《诗经》(下):自然生命的人伦创设
  殷商末年,周文王利用商族内乱的时机,默默积累和壮大姬周的实力。这时的周族由于农业生产所养成的伦理生活已臻成熟,又由于周围边患都已大致平定,所谓“文王之化”,“不大声以色,不长夏以革”[4],重礼教而慎刑罚,渐渐达到风清俗美的境地。武王即位后,先率族西拓、居镐建京,后又东进而渡豫境的孟津,终于于前1050年在牧野与帝辛决战。殷商族众组成的军队虽然“其会如林”,却并无斗志,殷商的族邦和它的庞大王朝至此终于解体,从“上帝临汝”到“会朝清明”,神圣的“天命”、天意亦终告实现。《大雅·大明》对周族的这一段历史做了最精当的叙述。《大明》中的“天”的观念仍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周族领袖人物代有承继地迈向高潮,同时也意味着周人对天道的领会的成熟。“明明在下,赫赫在上。天难忱斯,不易维王。”意思是说:明明功德在地下,赫赫神灵在天上。天命无常难置信,最难作的是君王。“天难忱斯”的无常变易直接启发了周人“小心翼翼”(小心恭敬又谦虚)的道德内省。“赫赫”和“明明”相对,是周人已明确地意识到人和人的活动时时与那神伟奇妙的宇宙生命息息相关。所谓以德辅天,正是义理的天的真正醒觉,它使得周人在人生和世界里面发现无尽丰富的意义。譬如视婚姻为“天作之合”(上天为他选好了新娘),就是在人生的实在处体会天道的和合,并贯之以德性,“维德之行”(将仁德广为宣扬),使宇宙和人生得以合在一处。所以婚礼要“文定厥祥,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丕显其光”,意思是说:吉日纳币定下聘礼,亲自前往渭水迎娶。连船架桥人流熙熙,婚礼真是显赫无比。结婚场面也因有“天”的引入而格外热烈庄重。农业社会注重生命大流的绵延,婚姻的意义在于生育后代,尽到对家族邦国的责任,进而同于天地自然之道,而非单纯的享受一己之欢爱。因此周人颂美群体生活的境界价值而非个人主义,太任、太姒也因生育文王、武王的“笃”德而载入史册。上古家、国同构,嫁娶又有“合二姓(姓族)之好”的政治意义,乃是当时宗族制度中极为重要的风俗,因而她们和周族的关系又是像挚、莘这样的“大邦”(大国)以姻戚身份加盟姬周族邦的缩影。《大明》诗中展现出的天道信仰、德性精神、夫妇伦理和姻戚结构都是在古典诗歌传统的创立期所凝成的基本元素,并得以纵贯始终。若离开这些在“具体的历史环境”中形成的元素来理解古典诗歌的独特性,那将是诡奇和荒诞的。
  西周初年,战乱平息之后,周公开始制礼作乐,基于周族固有的“尊君、亲上、相友、相助”[5]的“道德圣智”,并总结整理夏、商遗留的精神文化,增减改造,而成就《周礼》的雏型。读《诗经》诸颂及大小雅各篇,能够感受到当时的朝廷确是遇事必有礼、遇礼必有教的。完备的礼乐系统的出现和宗族结构上升为成熟的宗法制度,共同标志着中华文明向着理想境界迈进新的一步。“周虽旧邦,其命维新”[6],周公对夏、商礼制传统的继承消化奠立了中华民族守旧开新、积旧成新的“维新”性格。西周王朝至此方真正迈入极盛时期。具体地讲,如周族的婚姻制度,虽无宋明时代的严酷风格,但也绝非原始部落婚制的散漫疏松可比。悠久的旱地农业和庞大的宗族结构必然衍生出稳定节制的人伦态度,而非狂乱动荡的游牧风习。聚族而居的农人一都极为注重彼此间深挚的敬意和温暖的亲情,因此落实到两性间,自然形成“男女有别”、交接有度、雍容温雅的道德境界。这正是中国型社会独有的精神气质。先民的宗族道德又导引出他们浑厚庄重的人生仪礼,制于成王之世的《豳风·伐柯》便是一支咏唱西周王畿内婚俗的歌诗。
  “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我遘之子,笾豆有践。”
  意思是说:砍削斧柄怎么办?没有斧头砍不成。要娶妻子怎么办?没有媒人娶不成。削斧柄啊削斧柄,它的规矩在手边。我想见这姑娘啊,摆齐食具设酒筵。从诗中可以看出,周礼文化的种种繁缛,如说媒、问卜、聘礼、请期等等,都是非常讲究“其则”的。年轻男女要想“我遘之子”,就必得“笾豆有践”,讨好媒人才行。此诗以“斧”、“柯”起兴,视线不离手边农具与身边草木,格调自然质朴,但却已将那种蛮荒时代遗留下的粗鄙狂野洗脱净尽,字里行间充满周初先民那深厚浓郁的伦理情环。
  《诗经》中收录了大量周代村社生活中自然萌生的田野歌诗,它们以生动优美的笔触保留了周代民间种种人伦关系的真实而又广阔的图景,其深微处长久动人遐思。周礼文化的核心是以家族伦理结构为特征的周礼精神。周礼精神是诗的精神,更是生命的精神。在周礼精神中具有根本性地位的“孝”的德性伦理,最初作为先民真挚的亲亲之爱和血族之情,实现了自然生命的绵延,成就了朴素淳厚的人性,更提升了人生的境界。后来“孝”又和封建庄园制纠结在一起,成为宗族共同体凝聚的保证。它在周代已经成为周礼文化的基本原则与精神(《大雅》、《周颂》中随处可见),并成为深深渗透在公社农民的情性、风俗之中的基本价值。《诗经》中就有这样的诗章,并以《邶·凯风》为最典型:
  “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棘心夭夭,母氏劬劳。凯风自南,吹彼棘薪。母氏圣善,我无令人。爰有寒泉?在浚之下。有子七人,母氏劳苦。睆黄鸟,载好其音。有子七人,莫慰母心。”
  意思是说:和风温柔从南吹来,小小枣树风中摇摆。小小枣树枝苗柔嫩,感谢母亲抚育关怀。和风温柔从南吹来,小小枣树挺拔成材。母亲性情贤惠慈善,我们不孝太不应该。哪儿有滋润的冷冽泉水,那幽静的浚城周围。辛苦抚养七个儿子,母亲生活艰辛劳累。黄雀鸣啼婉转动听,听来都是美妙歌声。七个儿子都已成人,却没安慰母亲的心。何休《公羊传解诂》说:“一夫一妇受田百亩,以养父母妻子;五口为一家”,这可能正是周代农民家庭的普遍情况。宗族公社中大家庭聚居,几个小家庭都有“养父母”的义务,则“五口为一家”的涵意实际指一对夫妇有三个孩子。《凯风》中的那户人家“有子七人”,压力当然特别沉重,母亲多年来内外操持的“劬劳”是可以想见的。《毛传》说这位母亲“不能安其室”,实际上意思就是她年老以后倍感劳苦不安。吴敬梓《儒林外史》说她“因衣服饮食不称心,在家吵闹,七子所以自认不是”,寥寥数语勾勒出周代农民家庭发生矛盾时的一幅鲜活画图。儿子感念母恩报答不尽,惭愧未能“慰母心”,作此诗以深深自责。古代孝道讲求“报本反始”、回溯根源,此诗正可为其验证。母亲的“不安”唤起儿子的回忆,诗中孝子的一片感恩深情动人心魄。诗以“凯风”、“棘心”起兴,风格优美清新,可与后世“寸草春晖”诗意同称千古绝调。
  周代大家庭制的要点就在于兄弟不分居,这是一种横向的和合融通的关系。中国伦理认为兄弟主敬:弟必须敬兄,而兄必须爱弟,兄弟如手足,有互相协助的义务。因为兄弟间手足骨肉的联带,都由父母创造,则“悌”的情谊既为孝道的实践与拓展,又是先民人性真挚自然的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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