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都天京后,天王即从事于删改诗书,以求适合于其教义。
(四)初刻本《天条书》和修改本《天条书》关于“丧礼”的规定不同。如前者虽然规定不准做佛事,但大殓成服还山还是依儒礼而行,至下柩时大声喝唱一项,实与中国民间流行的“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的迷信没有区别,后者则以“去世”为“升天”,乃“头顶好事,宜欢不宜哭”,不但没有喝唱一项仪式,即“大殓成服还山”的儒礼也看作“旧时坏规矩”,尽行除去(见罗尔纲:《太平天国史料考释集》,页41—47)。
罗先生列举的这些资料,都是事实。但是,仔细分析一下,把“诗云子曰”改成“古语云”;把“诗经”改成“诗□”,以及葬礼的改变等等,完全没有触及思想实质,仅仅是文字上、形式上、仪注上的改动而已。正如罗先生所说的:洪秀全力求不沾染儒家的“色彩”而已。
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是:究竟洪秀全有没有接受儒家思想?如果接受的话,接受的主要思想是什么?
作为封建统治武器的儒家思想的要害是三纲五常。很早,洪秀全就接受了这个思想。一八三七年,他就“予诏”说:“总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福音敬录》,中国近代史料丛刊,《太平天国》,(二),页515)一八五一、五二、五三年连续三年,由洪秀全旨准镌刻颁行的《幼学诗》,大量宣传“三纲”思想,例如:
“生杀由天子,诸官莫得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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