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也同意这样一个观点:《天朝田亩制度》有空想的一面,它有反动性。这不是因为它主张摧毁封建土地所有制,平分土地,而是因为它在分配制度上实行平均主义。“凡当收成时,两司马督伍长,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凡麦、豆、苎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在小生产的基础上,实行绝对平均的分配制度,用心是善良的,但是勉强实行的结果,只能与提倡者的主观愿望相反,起着破坏社会生产力的作用。
洪秀全很快从《天朝田亩制度》退了下来。这就是他批准了杨秀清、韦昌辉、石达开建议的“照旧交粮纳税”的政策。他不是改变绝对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如果是这样,那当然是正确的;他是从摧毁封建土地所有制,平分土地,改变为基本上保存封建土地所有制,(“妖产”及庵、观、寺、院和民间公产除外)这当然是一个退步。
封建土地所有制被保存下来了,但是,在太平天国前期,我们还没有发现有关太平天国保护地主阶级向农民收租的史料记载。太平天国在军事上、*上、经济上仍然打击着封建地主阶级及它的集中代表——清王朝。
在农民和封建地主阶级这一对矛盾中,原来处于受剥削、受压迫地位的农民阶级起来反抗地主阶级,翻了身,成为统治阶级,建立了一个新的政权。这个农民政权虽然是短暂的,但这是一个质变。这个新的政权,是从旧社会中出来的,它不可避免地在各方面带有旧社会的一些弊病,或者说“色彩”。它接受了地主阶级的皇权主义,它保存了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也是可以理解的。只要它继续坚持打击封建地主阶级的腐朽统治,它就是一个农民政权。
在保存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经济基础上建立了一个农民革命政权,这似乎是矛盾的。应该承认是一个矛盾,但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正因为有这个矛盾,这就决定了农民政权只能是短暂的,它不能持久,它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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