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幼天排定,从兄道在恭”;
“妻道在三从,毋违尔夫之,牝鸡若司晨,自求家道苦”。
洪秀全吸取了儒家的三纲五常思想,在后期也并没有改变。一八五七年刻的,洪秀全亲自撰写的《天父诗》充满了这种思想。请看:
“生杀由天子”。
“只有媳错无爷错,只有婶错无哥错,只有人错无天错,只有臣错无主错。”
“子不敬父失天伦,弟不敬兄失天伦,臣不敬君失天伦,下不敬上失天伦。”(《太父诗》,第253、378、475首,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二))
批判地吸取儒家思想的精华为农民革命服务,那当然是应该的。但是,洪秀全却接受儒家思想中封建专制主义的糟粕----生杀由天子,三纲五常。
洪秀全接受儒家的这些思想决不是偶然的。原因要从农民阶级的特点来分析。这个阶级具有两重性,它是劳动者,又是小私有者。它是劳动者,在封建社会受地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因而,它是革命的阶级。它反对压迫、剥削,要求平等、自由。这样,它是一个革命民主派。我们正是这样理解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中所指出的:“农民是最大的革命民主派。”从这一点说,他反对旧制度,渴望新的生活方式。这样,洪秀全能够提出《天朝田亩制度》这样的土地纲领,猛烈地冲击封建土地所有制。但是,另一方面,农民又是小私有者,它不可能是新的生产方式的代表者。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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