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即使同“民本”思想比较,维新派的“民权”说也没有完全摆脱皇权主义观念的束缚。他们的“民权”说,多不讲“民权”本身,却不约而同大讲“君权”,说什么“尊君权”、“合君权”、“反君权”等;涉及到“民权”建设的*制度改革,也只要求开个议院,仍是君主立宪。维新派的“民权”,总的说来,只是“君权”下面的“民权”,和“民权”相比,“君权”地位高、作用大,“民权”地位低、作用小,“君权”突出,“民权”隐晦。他们头脑中,皇权思想残余还有很多。几位维新派人士在晚年多走向革命的对立面,拼命维护皇权,不是偶然的。
尽管维新派有皇权观念束缚着“民权”观念,但毕竟不等于“民本”思想。仅从权利根源处考虑,“君权”高于“民权”的地位,在维新派那里,似乎并不是“神授”或“天赋”如此的。而更多地来源于现实国际*斗争中中国要“立国权”的实用需要,源于全民族建立近代独立自主的民族国家的共同心理要求。换句话说,维新派“民权”说中“君权”的突出地位,建立在一定时期爱国家、爱民族的心理基础上。一旦国际*形势发生变化,爱国爱民族的感情也可以完全否定“君权”的较高地位,甚至否定“君权”的存在的必要性。后一点,正是辛亥革命推翻帝制的民族心理基础。为“立国权”可以“尊君权”;为“立国权”也可以贬“君权”,弃“君权”,革“君权”的命。在这里,维新派和资产阶级革命派实际上拥有共同的民族心理基础,也运用着共同的实用主义的“民权”说思路。
上述分析说明,维新派的“民权”说一方面利用民族心理突破皇权主义观念的窒息,使近代意义的“民权”观念得以破土而出,另一方面又使他们的“民权”说,既杂糅进西方资产阶级“人权”理论中的一些成分,又杂糅进心理学成分,使他们的“民权”说既不是纯粹的法哲学思想,又不是纯粹的心理学看法。在逻辑上不纯粹,不系统,使他们的“民权”说多流为感觉基础上的一种意见。理论思维不足,是维新派也是后来的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民权”说的致命弱点。
但是,维新派毕竟提出了“民权”说。从“民权”破土而出的瞬间,它就始终是外在于“君权”的对立因素,是“君权”所不能先天主宰的对立物。在西方资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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