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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变法中的光绪皇帝和康有为

时间:2007-3-9 17:38:07  来源:不详
为的奏折里,再也没有出现了”,他“一直倒退下去”,“亲手消灭了”同洋务派的界线。我们说,康有为倒退是事实,但是并没有“背弃”自己开议院、立宪法的*纲领,维新派和洋务派的界线仍然是清晰可见的。

  据孔祥吉同志考证,属于康有为在被召见前夕替阔普通武代拟奏折(七月三日入军机登录档),继续要求“依照泰西设立议院”,“请设立上下议院,无事讲求时务,有事集群会议。”(《内阁学士词普通武折》,《戊戌变未能档案史料》,第172页。)另据汤志钧同志考证康有为代宋伯鲁拟的《请讲明国是正定方针折》(四月二十九日),仍然希望光绪帝以“雷霆万钧之勇”,取泰西论政之“三权鼎立之义”,设立“专一论思之官”,“改制立法”,仿日本明治维新“特开立法院于内廷,选天下通才入院办事,……草定章程,酌取宪法。”(《康论》上册,第262—263页。)这些大抵都是康有为在光绪帝四月二十三日颁定国是诏之后的开议院、立宪法的主张。四月二十八日,康有为被召见时也对光绪帝说:“臣请皇上变法,须先统筹全局而全变之,又请先开制度局而变法律,乃有益也。”对此,“上以为然”(《康谙》,《戊戌变法资料》囚,第145页。)。在这里,康有为虽然放弃了开国会的提法,但是他所说的“全变之”和“先开制度局而变法律”,又无疑含有制订宪法的意思。即使在六月二十九日的《波兰分灭记序》中,也还流露出康有为要求立宪的思想,他说如果现在“开制度局以变法,……犹或可望;稍迟数年,东北俄路既成,长驱南下,于是我乃欲草定宪法,恐有勒令守旧而不许者矣。”(转引自孔祥吉:《从<波兰分灭记>看康有为戊戌变法时期的*主张》,载《人文杂志》1982年第5期。)看来康有为在戊戌年放弃设议院、立宪法的主张,是在他被光绪帝召见前后,而不是“在上第五书与上第六书之间”。对此,当事人康有为和事后与康有为形同水火的知情者王照,都有明确的说法(论者已详细引用),一般说来,他们没有必要把康有为思想转变的日程推后。当然,我们不怀疑康有为在戊戌正月初三于总署辩论之后,思想就开始发生变化,但是更有理由相信康有为思想急剧转变和后退的契机,在于四月召见。在召见时,光绪帝对康有为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几乎全盘同意。“百闻不如一见”,召见时的这般情景使康有为真实地认为皇上“圣明”,更坚信变法必须依赖“君权”,所谓“圣明英勇,能扫除旧国而新之,又能决开议院,授民以权。”(黄彰健:《戊戌变法史研究》第1—2页。转引自刘大年《戊戌变法的评价问题》、《近代史研究》1982年第4期第155页。)按理,康有为应该趁势请求光绪帝开国会、授民权,但他但没有这样做,相反,改变了调子,把开国会、立宪法的主张搁在一边,而代之比较温和的设制度局和开懋勤殿说。这是为什么?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有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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