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维新派在大力宣传“兴民权”的时候,之所以对清朝封建政权和君主采取这种奇异的妥协态度,不但由于改良主义的本质就是只限于提倡一种不必消除旧有统治阶级的主要基础的变更,即是同保存这些基础相容的变更;而且还因为,戊戌变法运动是在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力量还极为微弱,还无力推行自己的*主张的情况下发生的。所以戊戌维新派在实践上只是抓住和依靠中国封建社会的两个权威,即孔子和皇帝,来推行自己的全部变法主张。因此,他们在“兴民权”的时候,就不敢和不愿反对整个封建制度,更加不愿反对现实的君权,反而希望他们的“皇上”能更有实权,以便他们“以君主之法,行民权之意”(梁启超《康有为传》,《戊戌变法》(四),第34页。)。在戊戌维新派那里,“民权”和君权的关系确是十分奇异的!
总之,戊戌维新派的“民权”,是以清朝封建统治,特别是以光绪皇帝的承认甚至赞助为实现条件的;他们“兴民权”的目的之一,又正是为了巩固清朝政权,特别是为了增强光绪皇帝的实权。真是跪在封建制度和封建君权面前来求“民权”!
那么,戊戌维新派奉之若神明的“民权”到底是什么?他们的“兴民权”是真的要求给广大人民以*权力吗?
让我们看看他们对“兴民权”作了怎样的设计吧。
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在围着“民权”欢跃起舞、大唱赞歌的同时,对实现“民权”提出了两个先决条件。
其一是:“今日欲伸民权,必以广民智为第一义”,因为在改良派看来,“权之与智相倚”,必须人民的知识达到了“能自治”的程度以后,方可谈实现“民权”(梁启超《上陈宝箴书论湖南应办之事》,《戊戌变法》(二),第551页。)。当时中国人民的情况怎样呢?改良派说由于二千年来封建统治者实行愚民*,“民力巳恭,民智已卑,民德已薄”(严复《原强》《戊戌变法》(三),第53页。),离开能够“自治”的程度相去甚远。所以他们强调“广民智”是实现“民权”的第一个先决条件。那么由谁来“广民智”呢?一方面,改良派期望“中国有圣人兴”,依靠圣人“早夜以孜孜求所以进吾民之才、德、力”(严复《辟韩》,《戊戌变法》(三),第80——81页。),也就是把希望寄托在他们那位“圣天子”的恩赐上。另一方面,就是由他们这批改良主义者来承担此任。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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