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卒,以其本归公子。[77]
又史善长撰毕沅年谱于嘉庆二年(1797)条称:
公自为诸生时,读涑水《资治通鉴》,辄有志续成之。凡宋元以来事迹之散逸者,
网罗搜绍,贯串丛残,虽久典封圻,而簿领余闲,编摩弗辍,为《续通鉴》二百二十
卷。始自建隆,讫于至正,阅四十余年而后卒业。复为凡例二卷、序文一首,毕生精
力尽于此书。至是乃付剞劂,艺林鸿宝,海内争欲先睹为快。[78]
综观冯、钱、史三氏所言,毕沅主持纂辑《续资治通鉴》,大体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草创期,约当毕沅任陕西、河南巡抚期间。是时,严长明、孙星衍、洪亮吉、钱坫诸人客毕沅幕中,除协助毕沅辑刻《经训堂丛书》外,即分任是书之纂辑。
第二阶段为复审期,《续资治通鉴》成编后,毕沅因不大满意,乃属邵晋涵为之更正,遂大为改观。[79]
第三阶段为续订期,经邵晋涵更正后,毕沅又以《举要历》属钱大昕,且属其复勘全书,且增补考异。第四阶段为刊刻期,此一阶段又可分为前后两期,前一期为毕沅在世时所刻一百三卷,后一期为冯集梧于嘉庆六年(1801)年补刻二百二十卷。
然而,章学诚所撰《为毕制军与钱辛楣宫詹论续鉴书》、《邵与桐别传》二文,则于《续资治通鉴》的卷数和版本提出了不同的说法。前文称:“计字二百三十五万五千有奇,为书凡二百卷。”[80]后文称:“故总督湖广尚书镇洋毕公沅,尝以二十年功,属某客续《宋元通鉴》,大率就徐氏(指徐乾学——引者注)本稍为损益,无大殊益。公未惬心,属君更正。君(指邵晋涵——引者注)出绪余为之复审,其书即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