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王府设立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掌国务,对天王和幼天王负责。这样,天王既掌握着最高政权,又掌握了最高神权,神权与政权合一,掌握于一人之手,在这个意义上说,太平天国后期完全表现为非神权*的特点。
进一步说,神权与政权的关系,在欧洲中世纪表现为教会与各国君主的关系。而在太平天国根本就没有一个独立的类似“教会”的宗教组织以作为神权的载体,太平天国没有专职的神职人员,上帝教的宗教功能附丽于太平天国军政官员的*权力。因此也不可能有什么有组织的神权凌驾于政权之上。
从总体上说,无论是在太平天国前期还是后期,太平天国的政体都不是神权*,它所表现出来的复杂现象,不过是扑朔迷离的神权*的幻影。
三、关于太平天国神权*说的辨析
早在太平天国时期,一些访问和考察过太平天国的外国外交官员和传教士就曾对太平天国的政体发表了看法。
最早提出太平天国是神权政体的,可能是在太平天国前期来华的美国专使麦莲等官员和传教士。麦莲等于1854年5月到天京访问,他们在事后写成《苏斯奎汉那号的南京、芜湖之行》中述及对太平天国政体的看法,认为:
“1.他们的政府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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