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二十九条》,又称为《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章程对西藏地方的*、经济、军事、法制和外事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章程规定整编藏军,设藏兵3000名,驻扎前藏1000名、后藏1000名、定日500名、江孜500名。对藏军的各级军官(代本、如本、甲本等)、藏军薪俸、饷银、操防、军器、马匹等,以及清朝派驻前后藏及各地的官兵额数、驻防等方面章程也作了具体的规定。整编后的藏军作为清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支地方军队,在以后维护地方安定和抗击外敌侵略的斗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章程规定驻藏大臣每年五、六月轮流一人,到后藏巡边,“操阅番兵”;检查和维护边界;在重要的边防要隘设立定额驻军,分防巡守。
上述举措,作为历史定制,直至清末。它对于巩固和加强清朝统一、维护对西藏的主权、巩固国防、促进西藏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嘉庆后驻藏清军的状况与近代清朝用兵西藏的势弱
(一)嘉庆后驻藏官兵的饷银及换防问题
随着乾隆年间在西藏重新布署驻防清军、颁布和执行章程以及藏军的整编,清朝用兵西藏的能量达到极至,驻兵西藏形成制度化和法律化。从嘉庆朝开始,问题又开始出现,集中表现于维持驻藏官兵的基本待遇、保证他们安心戍边、按班更换的问题。
饷银的拨放即是一个事关军心的问题。嘉庆等各个皇帝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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