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其诱杀,但两位驻藏大臣也以身殉职,西藏地方陷入混乱之中。
清朝立即派遣四川总督策楞率军入藏平乱。此时,七世达赖喇嘛尽力保护驻藏官员家属,很快控制住了西藏的局势。清廷遂下令停止川军入藏,只派策楞赴藏办理善后事宜。清朝鉴于珠氏之乱,废除了郡王制,授权达赖喇嘛“亲政”,管理西藏地方政府;组建噶厦地方政府,设噶伦四人,三俗一僧,共同协商办理日常事务,遇有重大政务必须请示达赖喇嘛和驻藏大臣;噶伦由达赖喇嘛和驻藏大臣举荐,呈报清朝正式任命。此次对西藏行政体制的重大调整,一改以往的政教分离方式,而实行了政教合一的制度。这一做法更符合当时西藏社会的特点,这种制度一直延续到了清朝灭亡。
1751年初,云南提督冶大雄奏请,“藏内仍照前安设重兵驻防”,“三年一换”。同年4月,四川总督策楞等亦奏:“藏内仍须驻兵五百,其沿途台站亦应照数安设妥协。现将所带进藏官兵内,照数挑选驻藏……兵一千名。”(注:《清高宗实录》卷387。)清朝鉴于西藏之乱的严重教训,采纳此奏,恢复藏内仍驻兵500的旧制,另派兵千名驻守四川至西藏沿途所设军台、粮站。同时批准了策楞等拟定的《西藏善后章程》,该章程提高和巩固了达赖喇嘛的地位和职权,强调了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地位平等。关于驻防军队事项规定:增设管理西藏地方军队的代本一名,加强防御。藏军的调遣,防御卡隘,“均应遵旨,听候达赖喇嘛并驻藏大臣印信文书遵行”。
此后,驻藏清军发挥了重要作用,对西藏一个长时期的稳定作出了贡献。但到18世纪末,西藏又陷入廓尔喀(清史作“巴勒布”)两次入侵的混乱局面,清朝再次大规模派遣部队入藏征剿。
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在廓尔喀第一次侵藏后,乾隆帝即派理藩院侍郎巴忠、成都将军鄂辉等率军入藏。清军抵藏后,廓尔喀向我求和,巴忠等人违反乾隆帝意旨,擅自议和,许给廓尔喀每年元宝三百个(合银九千六百两),作为“地租”赔偿,廓尔喀退兵。鄂辉等人谎奏“业经全行收复,边界廓清”。但在条奏善后事宜中建议:“前藏向驻绿营官兵五百十员名……其札什伦布地方,亦应酌拨绿营官兵分驻。”并从察木多、江卡(今芒康)、硕板多(今边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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