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双月大选知县尚为八缺,而后虽增至十一缺、十三缺、十五缺、十七缺,但铨选壅滞的现象也只不过缓解了一时。所以,李绂说:“臣任吏部时(雍正元年任侍郎),月选州县多者五六十人,少亦二三十人。”[66] 以二三十人甚或五六十人,应十余选缺,其情可以想之。而捐例大开,无疑使已经壅滞的铨选更加壅滞,其中对举贡一途的影响最大。
御史田从典曾上《疏通选法疏》曰:“进士曾壅滞矣,疏之而已通。举贡又壅滞矣,疏之而未即通。”“今以选法论之,十七人为一班,推升捐纳共得其七,进士、举贡共得其十”,十人中,举贡居其半,“然举贡以两途而得五人,不特少于进士,并少于推升捐纳。”“如历科拣选之举人动以千计,其途已自相壅滞矣,而又益以历科之恩拔岁副贡生,至后之积薪者又不可以数计。”举贡还有停选之时。因为按吏部选法,举贡悉依科为先后,而于每科举人之后附以教习贡生,举人选完则及于贡生。但选缺有限,所以常常是,“当举人挨选之时,而贡生曾不预其一,及轮至贡生挨选之际,而下科之举人又曾不得预其一。”[67] 致使举贡有终生无望得官者。客观地说,举贡一途在铨选上的壅滞并非尽为捐纳而致,但捐纳的实行则加大了举贡一途的壅滞,这是毫无疑问的。
康熙一朝的捐纳事例,由虚衔而实官,由知县而知府、佥事道,由先用而即用,并为后来所沿袭。对捐纳之弊,无论是官僚大臣还是康熙帝本人,虽知之甚悉,并多次谴责,每声言“捐纳非善事”,但终因“无旁策以补库绌,仍将依仗捐纳”。进入晚年,康熙虽有限制、甚或废止捐纳之意,然捐例行之数十年,已成无可收拾之势。时人王士祯论及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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