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学术界一般认为清朝在西藏建立起直接统治是以康熙五十七年(1718)清军驱逐准噶尔势力为标志的。也有人认为应提前到康熙四十八年(1709)清廷遣赫寿入藏,甚至更早。因赫寿此行“目的在于加强清政府对西藏地方的直接领导,防止和硕特蒙古再度控制西藏。”(注:吴丰培、曾国庆:《清朝驻藏大臣制度的建立与沿革》,第4页。中国藏学出版社,1989年。)这一观点显然是将清廷的遣官入藏视为直接统治西藏的标志。但笔者认为,清朝在康熙五十六年以前的数次遣官人藏,只能说是清廷在西藏的*影响有了进一步的增长。因为到此为止,清廷在西藏的作为还只能是停留在敕封和赏赐其少数领袖人物上,如宗教领袖达赖喇嘛、班禅喇嘛,*领袖如顾实汗、达赖汗、拉藏汗及第巴桑结嘉措。清廷遣藏的官员也多是使者身份,对西藏*无大影响。只有1709年的赫寿赴藏,清廷授于他的使命是“协同拉藏汗办理事务”,“管理西藏事务”,但实际上他根本无力做到这一点,入藏一年多,惟一做到的就是会同拉藏汗、班禅及西藏诸寺喇嘛,疏请颁赐拉藏汗所立的波克塔胡必尔汗(益西嘉措)以达赖喇嘛封号。(注:《清圣祖实录》,康熙四十八年正月己亥条。)因为这一时期清廷之于西藏还只能说是一种间接统治关系,一种*保护关系,清廷的意旨尚不能无障碍地得到贯彻执行,如1706年康熙帝曾令拉藏汗“拘假达赖喇嘛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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