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这一原则来改造西藏*。
但是,恢复秩序和重建一套既适合雪域高原社会,又符合清政府需要的*体制决非旦夕可以奏功的。显然一个过渡期必不可少,而组织一个临时军政府,乃是完成过渡期一切任务的先行步骤。
这个临时政府1720年10月进入拉萨之始已开始运作。成员包括清朝军方将领和西藏当地贵族。按藏史记载有:公策旺诺尔布、顿珠王、丹津王、埃伯(阿宝E·spos)、贝利(Bai-li)阿尔布巴及隆布鼐。(注:见伯戴克《十八世纪前期的中原与西藏》,第110页注及第97页。周秋有中译本,西藏人民出版社,1987年。)按伯戴克氏的看法则是,在延信将军的主持下,政府由两名喀尔喀王公(策旺诺尔布及敦多布多吉)、两名青海和硕特首领(罗卜藏丹津和阿宝)以及两名西藏贵族(阿尔布巴和隆布鼐)组成。(注:见伯戴克《十八世纪前期的中原与西藏》,第110页注及第97页。周秋有中译本,西藏人民出版社,1987年。)也许还应包括康济鼐。藏史中的顿珠王即喀尔喀亲王敦多布多吉,埃伯、贝利系汉译本翻译标点错误,即阿拉善部阿宝贝勒。临时政府的主要工作是清除准噶尔的残余势力,重建*秩序。混迹于寺院中的五名准噶尔喇嘛(均系当时的寺院总管),被斩首,其余被*。同时组织临时法庭,甄别和审判以藏王达克咱为首伪政府官员及其亲属。这一切之后,便着手封赏有功人员,组建正式的政府机构。大体上,到1721年春,临时政府使命完成,让位给正式的新政府。
新政府的组织,完全是按照新的原则进行的,首先是建立噶伦合议分辖体制。早在准噶尔占领后期,特别是清军开始入藏行动之后,西藏的边远地区已经有一些贵族起兵反抗准噶尔的军事统治,如西部西藏噶大克的藏官康济鼐,后藏地区的贵族颇罗鼐,控制了阿里和后藏地区。(注:《西藏*史》,第118—119页。康济鼐出身低微,系管辖阿里克地方四五户之小人,但得到拉藏汗赏识,昔为拉藏罕仲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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