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龚自珍尖锐地指出:“朝廷一二品大臣,朝见而免冠,夕见而免冠,议处、察议之谕不绝于邸钞。部臣工于综核,吏部之议群臣,都察院之议吏部也,靡月不有。府州县官,左顾则罚俸至,右顾则降级至,左右顾则革职至……夫聚大臣群臣而为吏,又使吏得以操切大臣群臣,虽圣如仲尼,才如管夷吾,直如史鱼,忠如诸葛亮,犹不能以一日善其所为,而况以本无性情,本无学术之侪辈耶?”[61]他深刻揭示了行政法规过于严苛造成大臣缩手缩脚、无所作为的问题。
如果说梁清标等人所说还比较笼统,那么曾任地方官多年的周镐等人的体会要具体深刻得多:“民情土俗随处异宜,全在地方官因时调剂,审其轻重,视其缓急,而次第布之,庶几可有成效。今举州县毫毛之事,无一得以自专,而簿书文报之间,苛责不暇,稍一强项,议已随其后矣。昔宓子贱宰单父,犹切切焉以掣肘为忧,而况今日州县之才之德万万不如子贱者乎?”[62]所以说“州县勿轻更调。官不久于其任,虽敏才未有能裨于地方也”[63]。
由于科条繁,地方官行政举措大受束缚:“州县为奉法之吏,法欲其易避而难犯。今则科条繁多,惟薄书期会之为急,少有龃龉,即干吏议,虽有愿治之心,不能自行其意,亦莫不苟且其心思,为自全之计。”因此他建议:“方今之务,其一切无谓之例,悉为蠲除,令州县宽然有余,专以教养斯民为急务,法简则事省,事省则官易办,官易办则吏胥可减,吏胥减则扰民者少”[64]。也正如龚自珍所说:“天下无巨细,一束之于不可破之例,则虽以总督之尊,而实不能以行一谋,专一事”[65]。
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高度加强,严重影响到封建*活动的有效开展,更衍生出*权力的畸形转移,就是大量地位低下而拥有巨大实际权力的胥吏书役阶层的出现。真正应该管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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