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大臣有蒙古大臣和满洲大臣之别,其中,库伦满洲大臣作为清政府在漠北蒙古的军府建置之一,设于乾隆、嘉庆之际,最迟在嘉庆朝开始已经形成定制。库伦办事大臣的职掌,就藩部事务来说,主要是管辖土谢图汗部、车臣汗部两部兵马,监督两部各旗审理案件,以及哲布尊丹巴所属。
伊犁将军设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驻惠远城。统率天山南北全新疆地区约1万多名驻防官兵,并管辖乌讷恩苏珠克图等盟旗的兵马。在伊犁将军以下,新疆北路塔尔巴哈台设参赞大臣,统率官兵2,000余名,负责巡查东西路卡伦,以及管理地方游牧。在乌鲁木齐设都统,驻巩宁城,管理乌鲁木齐、巴里坤、古城、吐鲁番、库尔喀喇乌苏等处满汉官兵事务。清政府在乌鲁木齐设官兵3,460名,巴里坤1,100名,古城1,140名,吐鲁番600名,库尔咯喇乌苏720名。1在南疆地区,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喀什噶尔设参赞大臣、帮办大臣各1人,管理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和阗、阿克苏、乌什、库车、喀喇沙尔等八城事务,每城又各设领队大臣1人,总兵、副都统等员,统率满汉官兵,负责巡查卡伦等事。光绪十年(1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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