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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晚清福建船政与台湾经济近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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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46:3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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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经济的近代化有三个标志,即一是体现在能源的开发,二是体现在通信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三是体现在进出口贸易额的扩大。能源方面,台湾盛产优质煤炭,曾经屡屡引起英法商人的觊觎。光绪元年(1875)清政府根据洋务派李鸿章、沈葆桢等人的建议,在台湾基隆设立西式煤厂,招募洋人,购入先进的采煤器械,用洋法开采台湾煤矿。台湾官煤厂遂跻身于当时全国最先进的官办煤矿行列,所产煤炭不仅供应福州马尾船政局造船炼铁之需,还远销上海、香港及国外。同光之际,日本加速吞并台湾的步伐。同治十三年(1874)日本侵略台湾但被击退。清政府决心防御外敌,沈葆桢力促朝廷解除对台贸易的诸多清规戒律。光绪元年(1875)朝廷谕示全国:“所有从前不准内地民人渡台各例禁,著悉与开除。其贩卖铁、竹两项,并著一律弛禁,以广招徕”。[27]随着福建船政局规模不断扩大,对能源的需求日益增多,台湾解禁后又能提供给福建船政大量优质烟煤。两者相得益彰。沈葆桢、丁日昌加大台湾对外开放的规模,相继在厦门、汕头、香港等地设立招垦局,由清政府提供路费,贷给资金,向大陆各省广招移民入台屯垦山地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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