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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划界之争的法律意义
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缔结以后,澳门的水界与陆界(当然指居住与管理界线)的勘定,成为一段时期里中葡关系相关事件的核心。这正是条约第二款有关勘界规定遗留下来的问题。澳葡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扩张活动,并不惜使用武力。突出事件有"路环血案"[34]等。
1907年7月15日中葡开始举行勘界谈判,却未成功。后来里斯本爆发革命,推翻帝制,成立共和国;中国则爆发了辛亥革命,一举推翻清政府,建立中华民国。社会动荡之际,澳门划界谈判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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