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观念也就在这种生存方式的变化中,而渐渐发生了改变。
二、生存困境中的趋利之风与重利观念
士人自少读圣贤之书,奉儒家义理为准则,人人必读的儒经《四书》中,从孔子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29],到孟子的“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30],贯穿着“重义轻利”的价值观念。为士者以传承圣贤之道为志业,立身行事皆应以道德义理为尚,而耻于言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摈弃“利”,物质之“利”是人生存的基础,故儒家倡导的是“以义统利”、“以义制利”,即在“重义轻利”的基础上使义利得到统一。隋唐以后实行科举制度的本义,也就是通过使士人熟读圣贤之书,掌握圣贤义理,而得到生存富贵的功名利禄,这即是前述“义利统一”原则的一种制度体现。然而,这种科举制,虽则在上者目的在标示利禄以诱使士人学成儒学素养,但在下者则往往首先从身家生存的需要出发,更为看重的是由读书而能得到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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