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阶层的趋利之风及重利观念,使士人的社会角色、社会生存方式及文化观念等发生了一系列变化。
首先一个明显的变化,是士人在人们心目中的传统社会形象发生了改变,以往作为道德表率、礼义化身的形象大为减弱。
传统观念中的士人,以其熟读圣贤之书、明修齐治平之理,作为圣贤之道的承载者,负有为民道德表率、教化民众的社会责任,身份居于齐民之上,受到齐民的尊崇。所谓“凡在齐民无不尊崇而仰望,即己亦不得自侪于齐民”[49]。但这一时期士林盛行的趋利之风,是对传统士伦理的严重背离,这就使士的传统社会形象受到削弱。自清中叶即已有不少人批评士风的衰坏,到晚清时,特别是七十年代以后,社会舆论指斥“士习不端”、“嗜利无耻”、“士风日下”之声不绝于耳。士阶层普遍的道德堕落,这已成为朝野上下人们的一致看法。1887年《申报》有一篇文章认为,时下无论是上层下层的民间士人,其社会形象及所作所为都已“大异于古所云者”,不再是人们心目中的传统士形象。那些出身富贵世家的上层士绅,“则自恃其门弟之高,凌厉一切,凡百士农工商之辈,俱不能与之抗衡,……恃有官府往来,益觉肆无忌惮,包漕唆讼,欺压良民,……鱼肉乡愚,骚扰良懦。”而稍有功名的下层士人,“则自恃其书礼之家,高出市井徂侩,凡其要挟,细民不敢不从,于是舍其皋比之业而专管地方闲事,……始则办理积谷、育婴、恤嫠诸善举,侵吞入己,借行善以饷私囊,渐而兴开河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