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的“利禄”。科举制度本身所包含的这种义利之间的矛盾,使得为士者虽理论上须崇尚儒家“重义轻利”的原则,但行为上则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利所引导。因此,读书科举在民间百姓眼里,首先是立身发家的工具。唐宋以来大量民间流行的劝学格言、训子箴语等,都反映了这种通行的观念。如“读书,起家之本”[31],“读书不破费,读书万倍利,……贫者因书富,富者因书贵”[32],明清时民间广为流传的宋真宗《劝学诗》中“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车马多如簇”的说法,更是妇孺皆知的民间谚语。这些谚语流传之广,足以说明其反映了社会的普遍观念。
如果说清代以前各朝代,由于科举制度相对还比较谨严,科考内容及取士限额等与社会实际需求尚能维持着相对的平衡,儒学义理作为求得功名利禄的桥梁,尚能发挥中介的效能,因而科举制对于士阶层儒学素质的养成及行为方式,即义与利的统一,还不至太相冲突,而到了清代,特别是清中叶以后,科举以八股帖括取士,成为一种程式化的文字技巧,培养读书人儒学义理素质的功能减弱,而谋求功名利禄的工具性作用则增强,原来维持义利均衡的规范效能已渐丧失,对于大多数读书人来说,读书举业成为纯粹的谋求利禄之途,致人咸称举业为谋利禄的“敲门砖”。晚清时,批评科举已成谋利之工具的议论充斥于社会舆论。如有批评士人不认真研读儒书的义理,只是一味“精制八股以求名场利器。”[33]有人谓:“夫文章为敲门之砖,不过籍以诳功名,已属无谓之极。”[34]因此可以说,正是由于作为士人生存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