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至1887年,上述地方改设九龙关、拱北关后,分派税务司管理,开办洋药税厘并征,于是此二关的税厘征收权,被总税务司剥夺。)“惟此两关税务司与通商务口不同,在各口专司洋船而华船不与焉,在此两关则专司华船而洋船不与焉。”(注:《拱北关史料集》第10页。)
拱北关、九龙关华船贸易征税权的丧失,意味着广州的帆船贸易管理从粤海关监督的手中转移到海关税务司的手里,这当然是对粤海常关税权的侵害,是由洋人掌管的海关的胜利。难怪乎赫德说:“我们业已胜利。现在我将各通商口岸往来香港和澳门的民船贸易【的征课】,从粤海关监督的掌握中抢了过来,置于税务司的管辖之下。”(注:(英)魏尔特著,陆琢成等译,戴一峰校:《赫德与中国海关》“译序”第5页,厦门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粤海关监督第二次被剪去了翅膀”(注:《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2卷,第429-430页。)。
此后,这种蚕食的行为不断发生:
“在一八八九年,来自新加坡的沙船必须在海南岛的甫端报关,以便缴纳它们所载鸦片的关税;在一八九三年,办法又进一步加强,以期制止已经发现过的偷漏情事……根据一八九○年三月三十一日签字、一八九一年付诸实施的‘烟台条约续增专款’进行的宜昌、重庆间的贸易必须由江船转运;这些江船在外商租用时,一律归由海关总税务司署管理和征税。”但是,这些步骤都无法与1901年接管“所有各口的常关”的行动相比。如果说1887年九龙和拱北华船贸易税划归海关管理是“粤海关第二次被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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