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建立的上述河务河工体系,其防御水患,保证河道畅通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防汛抢险。汛期内,河兵、堡夫驻堤守护,遇险抢修抢筑,河道官员临堤指挥。第二,防洪设施的日常维护。每年对水利设施进行“岁修”,河道出现局部淤淀,在枯水期予以疏浚。第三,汇集、传递水文信息。清代依靠河务体系及地方州县政府,建立了自下而上传报黄河、运河等重要河流的水流水势变化信息的制度。在重要的河口,或紧要复杂之地,设立水文观测点,树立标尺,测量水位涨落,观察水势变化,并定期向上级汇报。
中国最富庶的江浙沿海地区,时常受到海潮的侵袭,造成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为了抵御灾害,人们从唐代开始在沿江滨海地方修建海塘。清朝对海塘的建设也非常重视。雍正、乾隆朝曾设浙江海防道和江苏海防道,专门统理海塘事务。
清代兴修海塘的工程不断。江苏海塘历经唐、宋、元、明数朝修建,到清代已颇具规模,一般为有土或石头修成的土塘和石塘。清政府在前代原有土塘、石塘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增建、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雍正二年(1724),大规模改造华亭、娄县、上海等地之海塘,将受海潮威胁最严重地段的原有土塘,全部改建石塘。同时加固邻近地段土塘2400余丈,用条石铺底砌边,外钉排桩。雍正五年(1727),又再将这2400余丈土塘改建为石塘。[34]乾隆元年(1736),“筑金山头西新墩土塘坦水坝共四百五十六丈;又筑胡家厂石片小塘三百七丈六尺;又筑金山嘴坦水二百五十四丈。”乾隆十二年(1747),加高华亭县通塘土塘七千八百五十一丈。[35]道光十五年(1835),太仓州宝山县遭特大海潮袭击,原有海塘多处受损,巡抚林则徐四处筹款,大规模修筑海塘,用时一年,新筑土塘五千二百余丈,石坦坡近一千一百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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