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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漕运水手行帮会社的形成从庵堂到老堂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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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6:29:3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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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还具有一些他人所不及的优势,如漕运中沿途贸易,打着“天庾正供”的旗号为所欲为等。自清初以降,史料中就不断可以看到一些水手“犯奸作科”的记载,诸如行劫盐店,抢劫居民,欺压行船,行凶打架等,充分表现出漕运水手与生俱来的劣根性。经济上的依附必然导致*上的软弱,甚至依附。 事实上,清朝当局十分清醒地认识到水手行 帮会社与其他的民间宗教和秘密会社的不同,这从地方官员对于水手行帮会社的描述便可见一斑,诸如“别无夜聚晓散即煽惑民人之事”,“别无悖逆不法邪术”,“盖此辈有利则趋,问拿则散”,“亦无拒捕者”,“非如教匪之沉溺邪经,至死而不悟者”等等[24]。正由于这些特性,决定了水手行帮会社在形成了权力体系之后,其组织活动仍然局限于狭隘的小集团利益。所以,不难发现清政府处理水手组织案件与处理其他民间组织案件的态度与方式有很大的区别。道光六年至咸丰三年,江浙漕运水手的命运遭遇彻底改变。据《海运全案》记载:江苏海运始于道光六年,浙江海运始于咸丰三年初,因运河淤阻,迨江淮烽燧,遂无岁不海运,运费大减矣。[25]运河漕运的废止,标志着承担南粮北运任务的运河水手陷入全面的失业。生存条件的丧失,促使水手行帮会社所固有的劣根性得到了片面的发展此时水手行帮会社已趋于成熟,大部分水手在其组织下,聚集到苏北的两淮盐场,并进而组合成安清道友———“号称潘门,亦曰潘家,又别称庆帮,俗讹为青帮”[26]。所以,早期青帮是在内河漕运结束之后,在整体失业的水手的基础之上出现的组织。早期青帮明显地沿袭了水手行帮会社的特性,如私结党羽,号称师徒,以官方自居,欺压商民等,“长年漂泊养成散漫习性和种种恶习,由于失业而产生的与整个社会的对立情绪,致使他们的反抗性又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破坏性”[27]。随着流氓无产者的本性日益膨胀,逐渐形成了以敲诈勒索、行劫窝赃、贩卖私盐为主的社会寄生集团,且组织日益严密和完善。无疑,早期青帮是漕运水手行帮会社的畸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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