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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漕运水手行帮会社的形成从庵堂到老堂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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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6:29:3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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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六年,江苏也随后实行海运。舵工水手的不断裁减,使各水手行帮都面临着失业的威胁。形势迫使各帮派公开走向对立,将其他帮派视为影响自身生存的最大隐患。尤其是老安和新安两大派系之间,矛盾异常尖锐,多次发生大规模的仇杀。道光五年二月,各帮漕船分泊于浙江秀水县城外,为了几只新造漕船的归属,发生了一场大规模的殴杀。老安、新安各船通信,结队寻殴。双方从四日起,一直惨斗至七日,计约新安水手前后共死四十多人,老安水手数人毙命,“先后捞获尸身五十九躯”[17]。此次漕运水手的大规模仇杀引起社会极大的震动,后来官府将老安七名会首斩首示众。但这种处理方法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此外,漕运水手对外的组织行为,还表现在为了经济利益与官方代表的争斗。这里的官方代表主要指旗丁、千总甚至粮道等。如道光五年的典型案例:在运粮途中,浙江嘉白帮、杭三帮水手声称旗丁侵蚀了道光元年的皇赏银两,“每船勒索钱五十三千零,传发溜子,挨船讹诈,人众势汹,旗丁惧祸,不敢不给,或写立欠票,或变卖客货”[18]。这场索要钱银的行动持续了数月之久,以致江淮等地的许多行帮纷纷仿效。据道光六年的琦善奏折记载,官府先后访获庐州三帮、太仓后帮等十三帮漕运水手“滋事不法”,有水手殴打千总,甚至在水上围住江安粮道的座舟,要求增加工钱[19]。此次事件,当局捕获了七十四名水手,给整个漕运系统造成了不小的震动。而在道光五年、六年的两年中,有近百名舵工水手因为类似事件受到了斩决、监候、发配边远地区为奴的处罚。尽管如此,索添工价等方面的抗争活动时有发生,甚至在道光十六年又爆发了规模较大的抗争活动。在这些持续不断的抗争活动中,我们都可以发现水手行帮的组织作用。当然,其斗争的对象还不是整个清王朝,而是旗丁、千总以及粮道等,所以谓之官方代表。漕运水手正是通过对这些人的斗争,引起当局对他们的重视,并在斗争的过程中获取经济利益。当然,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漕运水手组织的消极态度,组织的*要求、行为目标以及斗争方式都还处于较低的水平。以上的分析清晰地反映出,自从乾隆三十三年清政府对水手罗教采取严厉的惩治措施之后,漕运水手组织为了维护自身的生存与发展,逐渐地建构权力体系,发挥组织功能,至道光前期,漕运水手组织已完全具备了明清时期秘密会社的典型特征,我们称之为水手行帮会社。与水手罗教相比较,水手行帮会社的主要区别在于其权力体系的形成,隐秘的生存与发展方式,以及一致对外的行为特征。这是清代漕运水手组织在性质上发生转变的根本性的标志,不仅使漕运水手组织具有了新的意义,而且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清王朝*状况,清后期的社会变动格局,以及运河沿线*经济生活的新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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