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也比客家的妇女省力得多,这充分反映出客家人精干种水稻”。艾特尔于一八六○年代在客家村落生活过几年。)这一记述的作者阿义德认为其原因在于移住这里的最初的客家人贫困,和教育设施不完备这也许并不错。但是同时应该重视的是先住汉族(广东的情况绝大多数是讲广东话的广东人)的乡绅集团对应试客家的童生加上种种人为的阻碍。例如咸丰年间,广东省恩平县发生的大规模的“土客”械斗的原因,就是因为土地问题以及客家人童生受到土著乡绅集团的压迫而引起的。当这里的客家人童生去参加府试应试的时候,需要土著乡绅提出身份保证书,利用这一情况而施加压力。(参照《恩平土客互斗缘由》(佐佐木正哉编《清末的秘密结社——资料编》二四三一二四四页)。)
在太平天国时期两广各地具有其特征的“土客之争”,是十八世纪以来的客家人的移住、以及客家人自己的阶级分化的进程中形成并激化起来的。它包括“客土”地主阶级与“客土”农民阶级的对立、土著乡绅地主与客家地主(个别的也是乡绅身份,一般的多是普通地主)的对立,围绕着土客农民的耕地而引起的争斗等等,这些构成了极为错综复杂的矛盾对立现象。
在这些“来土之争”中,处于极为不利和困难地位的是客家人的佃农。他们居住在“土客杂居”的地域里,而且是插花式地分散居住,(参看前引艾特尔(Eitel)论文及注②所引库恩论文。他们都是讲客家的移住情形,一般是以几个家族构成的小集团为单位进行移居的。)一家人饿着肚子在很少的耕地上艰苦地劳动。
在矛盾激化的“土客之争”中,土著地主和乡绅利用血缘(宗族)和乡土关系,加强“土著集团”的力量,巩固包括农民在内的“土人集团”的团结。而“社稷”即偶像崇拜(各地的宗庙和守护神)又是强化宗族和乡土观念的精神支柱。在早期来此地域定居的客家人中,形成了强大的同姓集团中心的客家村,而且有强有力的乡绅地主的统治,这些地方同样以“社稷”的偶像崇拜为中心,以巩固他们宗族和乡土观念的团结。
可是,在“土客杂居”的地方,尚有发展较慢的客家人小集团,他们被排除在宗族和乡土关系之外。一八七○年,皮顿查尔对广东客家状态作了调查,在他的报告中讲道:“客家人同本地人混住的地方,客家人被本地人看成是入侵者,被再三拒绝参加对本地偶像崇拜。因此他们只好满足于对各自的祖先的崇拜。他们是在缺少固有的祖庙的情况下进行这种崇拜活动的。”(皮顿·查尔斯(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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