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宪派议员对议长更是注意团结拉拢。在第15次会议上,立宪派议员罗杰要求议长通知军机大臣来资政院接受质询,阐明这样做正是出于尊重皇上、民权和法律,如果“这回争得转”,不但于国家、议员有名誉,“议长亦有名誉”。[2](上编15号,P62)
所谓“逼”,就是利用在资政院内形成的不可逆转的*舆论趋势,逼迫钦选议员顺从自己的*要求。例如,在表决速开国会和剪辫易服的具奏案时,立宪派议员坚决反对无记名投票法,而是坚持使用记名投票法。其目的十分明显,即不给钦选议员以阳奉阴违、含混搪塞的余地。结果,前案以全体赞成通过,后案以101票赞成、27票反对的绝对多数通过。就连庄亲王载功、贝勒载润等满族亲贵也因大势所趋而投票赞成剪辫易服。弹劾军机大臣的具奏案也是以起立表决的形式,以112人的绝对优势而获得通过。所以《公论西报》极力贬斥钦选议员于资政院会议期间,“不顾大局,如冷血动物而已,致使一切讨论均为民选”。[3]
资政院会议期间,立宪派议员无论是对钦选议员、议长,还是对军机大臣,都是既有斗争抨击,又有拉拢利用的。尽管这种做法与其说是一种策略,不如说是更多、更明显地反映出立宪派议员的软弱妥协性。但是,立宪派议员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自己的*主张,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则是毫无疑问的。
二、历史局限
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期间,立宪派议员警于国际上外患日逼,愤于国内*腐败,志于民族救亡强国,表现出蓬勃向上的*进取精神。但是,他们又表现出其*上的软弱妥协性和历史局限性。
首先,他们对许多重要的*议案不能始终坚持,往往使之不了了之,未能产生重大的实际社会*影响。例如,他们提出了请求速开国会的议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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