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资政院内的立宪派议员虽然出身经历、社会地位、*态度相差无殊,同具君主立宪的*信仰,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基本能保持大方向上的一致,特别是来自预备立宪公会的立宪派议员,“尤能行动一致”,[5](P72)但是就资政院内立宪派议员整体来看,显然没有形成统一的组织领导,宗旨不明,意见纷杂,步调不一,严重影响了他们在资政院内外*影响的发挥。例如,在讨论弹劾军机大臣的过程中,立宪派议员就明显地存在着继续弹劾军机大臣与不再弹劾军机大臣而请明定枢臣责任并设立责任内阁两种意见。而主张继续弹劾军机大臣者,又有力主弹劾军机大臣个人与弹劾军机处不负责任之别。各种意见在会上互相争论、辩驳,不但致使弹劾军机大臣的议案走了几次弯路,而且使一些立宪派议员因此心灰意冷,逐渐偃旗息鼓了。直到会议结束后,立宪派议员才切感“有组织政党之必要”。[5](P72)
再次,资政院内的立宪派议员虽以全国人民的代表自居,但实际上他们只是上层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言人。他们要求加速立宪步伐,除希冀以此刷新国内的腐败*,改良专制政体,发展资本主义,抵御外侮外,另一个目的即是企图以此消弭资产阶级或人民的暴动行为。他们虽然有时也以人民“暴动的手段”去警告清政府,但实际上他们自己也同样为人民的暴动所震慑,认为这是“不得了的结果”,“非常之危险”,[2](下编27号,P50)要求清政府以最严厉的手段予以镇压。
1910年,江苏各地发生饥荒,时有饥民哄抢米粮。4月22日至24日,数千饥民群至江苏面粉厂,哄抢粮米,“将厂内之麻袋及机器,焚抢殆尽”。[6]厂方开枪镇压,当场打死9人,打伤22人,仓皇逃避之时,被淹身死7人。两江总督张人骏得报后认为:此次事件系为饥民“聚众向海丰公司求食”,“饥民非盗贼可比,该公司理应善为理遣,乃辄轻率放枪”,[7]毙伤多人。张人骏担心于灾荒之年严厉镇压可能激成大变,因而主张将饥民从轻治罪,同时将厂方经理革职,并命厂方将开枪凶犯交出,审明查办,以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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