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未认可。比如在官制改革方面:关于“过渡”议会的议长人选(关于过渡性议会,考政大臣提出的是集议院,清廷谕准的是资政院。),考政大臣提供的方案是由议员互选,而清廷则谕定由皇帝特旨简充。两者皆参照日本议会的规章,但较之日本选举和敕任结合的模式,前者又向典型的立宪*推进了一步,后者则几乎退缩到君主专权体制的原点(日本议会法规规定:贵族院正、副议长在议员中敕任;众议院正、副议长,由该院选举候补者各3人,再就其中敕任之。)。更带原则性的是,端方、戴鸿慈在奏请改制的陈折中,首次提出要将原有内阁与军机处合并改为“责任内阁”,不想竟触到了清朝封建*的要害之处。于是清廷对此一味遮掩、搪塞甚至断然拒绝,致使责任内阁这一立宪官制的根本问题,成了清末直至皇朝覆灭数年中官制改革的最大悬案,这一悬案同时也和“国会”问题一样成为清末立宪运动的主要目标。又如满汉民族关系方面,载泽在《奏请宣布立宪密折》中指出,当今由于帝国主义列强逼迫,满汉两族不可“自分轸域”。他恳请清廷在立宪改制中破除族界,“择贤而任、择能而使”。清廷对此虽然表面应允,但在后来出台的新官制十一个部中,仍然任命满人掌管其中的七个重要部(外务部、礼部,陆军部、度支部、学部、农工商部、理藩部)。
需要指出的是,考政大臣的有关主张固然是为了清皇朝的“万年久长之祚”(《宪档》,第175—176页。),但同时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末代封建皇朝的某些达官显贵,通过出洋考政所形成的开明思想,已隐然越过了一些封建传统*的藩蓠,显示了有别于清末最高统治者的某种明智之处。考政大臣虽肩负为清朝统治寻觅补天之石的“圣命”,但在走出国门、对比中外后,实地的耳濡目染使其思想发生了一些变化,即由“从自我看世界”进到了“从世界看自我”,一步步地感悟到了:(一),世界各国互争雄长,“政俗不同,非尽可非”;有些人之所长还正好用来补己之短(《申报》,1906年12月1日。);(二)以专制集权管理国家,君主亲裁*一变而为“官僚*”,再变而为“胥吏*”,如此而已,“求有一端不误国病民而几不可得”(戴鸿慈:《欧美*要义》。);(三)宪法的有无是立宪与专制的分野,“任法”与“任人”可决定*的优劣,等等。然而,考政大臣这些由直感而悟的道理,对于深居皇宫、对世界一无所知的清朝最终决策者来说,是不可能完全悟到的。由考政大臣奏请改行宪政所带动的丙午年官制改革,时论谓为“赢秦以来第一次大更始”(《东方杂志》《临时增刊·宪政初纲》(1906年)。),清廷对此始料未及而竭力暗打折扣,也正好说明了其与考政大臣思想认识上的差距。
第二,考政大臣与立宪派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清廷决定派五大臣出洋考政之事宣布后,立宪派普遍感到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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