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用那个时代进步的思想家康有为对当时*体制(主要由官制体现)的解剖,来看清末官制的百弊丛生。
1、中央政府机构设置不合理,功能不全,人员冗繁。“今中国之所以为治,不过如各国之治其属地,求镇乱理财而己,则不爱国何其甚也。……在政府百司之役,其为国民之职者,仅户刑二部”。(《康南海官制议》。)即中央政府的任务、职责实际上只包括两个方面:镇压反叛和管理财政,至于其它经济、社会事务所要求的内容则根本不在考虑之列,当时中央政府中真正与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的只是户部和刑部;而且,即使是这样残缺不全的中央政府也还不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功能萎缩,造成很多社会事务的无政府状况。在官员作用上,忙闲不均,互相推诿。“若京官则自怄恒、台谏之外,皆为闲散;各部则自掌印主稿以外,徒廪縻禄”。(《康有为政论集》。)“握枢密之任者,惟军机处数人。外此,则诸部只见纸册,千官皆同闲人”。(《康南海官制议》。)大批冗闲人员的存在,必然导致行政效率低下,甚至造成无人负责(或决策和执行错误)的局面,到头来谁也不认账:“民睹国政之不善则叹惜痛恨曰:‘此地方官之不善也’。外而守令,内则诸曹,睹国政之不善,国体之削弱,则又叹惜痛恨曰:‘此大官之不善,也,吾辈小臣不得与焉’。若京卿司道近于大官矣,则又叹惜痛恨国政之不善,国体之削弱曰:公卿督抚之责任也,吾辈闲曹何与焉。其与学士尚书侍郎督抚睹国政之不善,国体之削弱,亦痛心蹙额叹惜痛恨曰:此枢臣之责任也,吾辈随班何与焉。……乃以四万万人之大国,无一人有国家之责任者,所这国无人焉,乌得不弱危削亡哉?”(《康南海官制议》。)
2、地方权力层次和范围划分不当,隔层多,制级广:“县上有府,府上有道,道上有司,司上有督抚,凡五等。”(《康南海官制议》。)这五等中,除县级政权外,其余皆不达百姓,而除省级政权以外,其余又不能达于中央;省级又集权于督抚。这势必:“官不上达,则权轻而政不行;层级之冗官太多,则增阻遏之害;逮下之事官太少,则不能周利害之微”。(《康南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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