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清代湖南首富朱昌琳 竟
渐行渐远:清代中叶朝鲜
清代官场多有“潜伏”者
刘邓大军抢渡淮河纪实 
美国华盛顿纪念塔的碑文
揭秘:清代曾有一次流产
清代性文化的严酷控制
清代雍正朝的文字狱和“
再观清代在中国历史上的
日美学者关于清代民事审
最新热门    
 
清代淮河流域旱涝灾害的人为因素分析

时间:2007-3-9 16:48:03  来源:不详
胁。乾隆十三年(1748年),江苏徐州府属沛县夏镇地区,就发生无籍之人与外来流民抢取食物的事件,使正月十六日店铺不敢开市,严重影响当地人民的正常生活。尤其是在灾荒之年,由于广大农民生活贫,没有积蓄,遇有灾荒,无力自救,只能靠政府的救济,在这种情况下就更容易发生骚乱事件。一旦政府的救荒工作做得不及时或不到位,就会有严重的暴乱发生,给社会的稳定带来极大的影响。乾隆十三年(1748年)正月,江苏省徐州府属的萧县就有妇女多人,聚集求赈,声言欲塞县属,经该县劝谕,即散去。乾隆帝指示地方官:“此等抢夺闹赈之事,必应立时严拿,以警刁风。”(注:《清高宗实录》313。)由于贫加上灾荒的频仍,地方的阶级矛盾也越来越尖锐,社会动荡不安。
  第二,旱涝灾害的频繁发生造成商业贸易活动的滞后发展。
  农业灾害的频繁发生,农民生活的贫,影响淮河流域商业贸易的发展。广大农民整日所求的仅是温饱而已,没有精力也没有经济实力去发展商业贸易。关于该地区商业不发达的记载,在各地方志中几乎都可以找到。如山东曹州府属的城武县就有这样的记载:“土著甚少,地僻,贸易不通”;济宁直隶州所属金乡县则记载为“地僻而狭,不通商贾”(注:宣统《山东通志》40《风俗》。);江苏徐州府属萧县“民无资,不惯货殖”(注:嘉庆《萧县志》2《风俗》。)。有限的从事商业贸易活动的商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