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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淮河流域旱涝灾害的人为因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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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6:48:0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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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就可能形成一次洪涝灾害。由此,本文主要从人为因素入手,考察清代淮河流域旱涝灾害的成因。 1.盲目垦殖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 为使明末清初淮河流域的社会经济尽快得到恢复与重建,清朝统治者实行鼓励垦荒和招徕人口、减轻赋税的政策,使淮河流域的垦田面积大幅度增长,人口也得到了迅速增加。如地处淮河下游漕运枢纽的济宁州,“顺治元年(1644年)共册报17590丁,十年至十四年(1653—1657年),新增3300,共20890。康熙元年至八年新增2043丁”(注:道光《济宁直隶州志》卷3《食货志·户口》。)。人口的急剧增加尽管给农业生产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但同时也带来了负面的效应。经过数十年的恢复与发展,淮河流域出现了“生齿日繁,荒地渐垦”(注:雍正《怀远县志》卷一《舆地志·乡坊》。)的景象。个别地区人口的急剧增加,甚至形成了“人稠地满”(注:乾隆《寿州志》卷四《水利》。)的格局。 清代中叶以后淮河流域的土地兼并之风又重新激烈起来。在淮河流域下游地区的海州,乾隆时期的地主孟思鉴共占有土地5000余亩(注: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第68页。)。同是海州的地主李法泳在嘉庆十二年(1807年),一次性购买田产200余顷(注: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第68页。)。道光时期两江总督孙玉庭通过*特权,在济宁、金乡和曲阜等地,共占有田地3000余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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