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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嘉 吴派 新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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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09:5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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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义杂说序》)五鸣盛干脆说:“经文艰奥难通,但当墨守汉人家法,定从一师,而不敢他徒。”(《十七史商榷·序》)所谓“家法”、“师法”特指汉代经学传授。汉代五经博士及其所传弟子以师法说经,而各自名家,称“家法”。《汉书·徐防传》:“伏见太学试博士弟子,皆以意说,不修家法……以尊师为非义,意说为得理。”“师法”即指某一经师被确立为博士后,他的经说便被奉为“师法”。《汉书·儒林传》:“惟赢公守学,不失师法。”意思说赢公能继承其师汉景帝时博士胡毋生的“公羊春秋”之学。这种由选定传经的某家为博士后,于是由初学入门之师法家法转化为官定的师法家法。再由博士弟子员向某博士受业,某博士所受者,即成为博士弟子的师法家法,由此而形成固定的学术传承系统。家法和师法实际上是将固定的经学传承转为各经博士藉以维护个人学说专利的纽带。不过,在汉代也不十分严格。如吴派学者所推崇的许慎和郑玄,《后汉书·许慎传》:“初,慎以五经传说,臧否不同;于是撰为《五经异义》。“集注引惠栋备述五经异同中所采用古今各家之说,并以“从古”、“从今”作区别,这表明许慎治经未受家法或师法的束缚。又如郑玄遍采诸家之说,以注群经,何休曾有“康成入吾室,操吾矛以伐我乎”之叹。吴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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